上市首年業績造假 諾泰生物及相關責任人遭重罰7620萬元 五年內不得申請再融資

【環球網綜合報道】12月17日晚間,江蘇諾泰澳賽諾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諾泰生物”或“ST諾泰”)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此次處罰涉及上市公司諾泰生物,以及趙德中、趙德毅、金富強、童梓權、谷海濤、徐東海等6位時任高管被給予警告,並被罰款,金額總計爲7620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到兩大違法事實,一是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是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年12月,諾泰生物向浙江華貝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浙江華貝)轉讓藥品技術及上市持有許可人權益(以下簡稱技術轉讓),並於12月28日確認業務收入3,000萬元。浙江華貝既不具備支付技術轉讓款的資金實力,也不具備實際應用該技術的生產能力和銷售渠道。同期,諾泰生物策劃向浙江華貝增資。浙江華貝向諾泰生物支付的技術轉讓款最終來自諾泰生物的增資款。諾泰生物技術轉讓業務不具有商業實質,不應確認收入。該業務導致諾泰生物2021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3,000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595.16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0.64%。

2023年12月12日,諾泰生物披露《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43,400萬元,期限6年。2023年12月21日,諾泰生物披露《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結果的公告》,共募集43,400萬元。截至2025年4月24日,諾泰生物贖回可轉債40,440張,“諾泰轉債”累計轉股4,299,560張。2025年4月25日,“諾泰轉債”在交易所摘牌。諾泰生物公告的《募集說明書》中“財務會計信息”部分公開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財務數據。如前所述,諾泰生物2021年虛增營業收入3,000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595.16萬元,佔當期報告記載利潤總額的20.64%,其《募集說明書》中“財務會計信息”相關內容存在重大虛假內容。

與此同時,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經審覈認爲ST諾泰披露的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且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構成欺詐發行,行爲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知情權,違規情節嚴重。

兩大監管機構對ST諾泰以及參與業績造假的人員進行了處罰。其中ST諾泰被證監會處以4740萬元的罰款;ST諾泰時任董事長、董事趙德毅以及時任副董事長、董事趙德中合計被證監會罰款1800萬元。值得一提的是,這兩人也是ST諾泰的實際控制人。

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也對ST諾泰、趙德中、趙德毅以及其他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趙德中三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年內不接受趙德中控制的其他企業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五年內不接受ST諾泰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這意味着,ST諾泰五年內無法進行再融資申請。

事實上,監管部門早在2024年10月就已對公司立案調查,2025年7月下發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後,公司股票已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簡稱變更爲“ST諾泰”。面對最終處罰,諾泰生物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對於《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涉及的相關事項,公司將引以爲戒,積極落實整改,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流程建設,提升內控合規。

公開信息顯示,諾泰生物主要從事多肽藥物及小分子化藥自主研發與定製研發生產。2021年5月20日,公司登陸科創板上市,曾是A股中市場紅極一時的減肥藥概念股。諾泰生物的造假行爲不僅透支自身信譽,更可能引發市場對行業財務真實性的信任危機。

分析認爲,當前,有關部門加大對財務造假案件的處罰力度,不僅企業面臨高額罰金,實控人、董監高等“關鍵少數”將承擔主要責任,投資者還可依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提起虛假陳述訴訟。諾泰生物被禁止再融資五年的處分,更是精準打擊企業“帶病圈錢”的核心訴求,與證監會“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導向高度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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