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塊錢一盒” 被囤防疫藥品正隱祕迴流市場

原標題:囤藥過後

當搶藥、炒藥、囤藥潮平復之後,藥品的去向成了問題。在“黃牛”和個人消費者手中,被囤的防疫藥品正低價隱祕迴流市場。而無法處理過期藥的居民,則將上百盒布洛芬扔進垃圾桶。然而,隨意丟棄的藥品中的化學物質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個人轉售買賣更涉嫌違法。儘管過期藥品回收是一個渠道,但民衆意識薄弱、回收機制等因素仍讓回收處理任重道遠。如同感染高峯終將平息,這些藥品也需要一個合理的、不浪費的“歸宿”。

“4塊錢一盒” 被囤防疫藥品正隱祕迴流市場

隱祕低價轉售

布洛芬、連花清瘟等防疫藥品曾“一盒難求”,但隨着我國已度過本輪疫情感染高峯,這些當時被過度囤積的藥品正開始以低價在市場中隱祕流動。

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在多種社交平臺上,都有網友發帖轉售彼時曾被搶購的各類防疫藥品。其中,貼吧上一位IP地址在河北的網友發帖稱:“不落分(布洛芬)甩了,還有300盒,賠錢處理。”在下方的回帖中,這位網友更是向詢價者回復了“4塊錢”的低價。除了貼吧裏的上述河北網友,也有IP地址在北京、上海、福建、中國澳門等地的網友發出轉售消息。被囤防疫藥品正隱祕迴流市場。

在微博、小紅書等平臺上也存在相同的情況。在“布洛芬”微博超話中,自去年12月底開始,便不斷有人開始轉售防疫藥品,轉售價格也隨着時間的推移逐漸下降。例如,去年12月27日,一位江西網友以65元的價格轉售購入時實付款爲38元的布洛芬緩釋膠囊(28粒裝)。今年1月8日,即不到兩週後,布洛芬緩釋膠囊(56粒裝)被一位黑龍江網友以56元的價格進行轉售。此外,對乙酰氨基酚、蒙脫石散、布洛芬混懸液等一度被 “瘋搶”的藥品在上述平臺中均有人轉售。

“如今許多人低價轉售防疫藥品,原因無非兩個:一方面,主要是在疫情期間出現藥品短缺的信息刺激下過量囤藥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因爲許多人對疫情後期形勢有良好的預期,覺得囤積的藥用不完,時間久了會過期,這讓囤藥者產生了一些保質期焦慮。”中國科普作協醫學專委會青年學組副組長李津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這或許正是不少轉售藥品者的心理。“1月到手的,到現在一次也沒用過。”小紅書上一位轉售布洛芬片的“賣家”立立(化名)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當時很多人搶都搶不到,我跟着一起搶了4盒,之後一直沒有用上就忘了,昨晚打掃的時候纔想起來,所以就掛出來準備虧本賣出去回回血。”

轉售藥品涉嫌違法

“回血”心理或許無可厚非,但轉售藥品的人並未意識到這一行爲已經踩上法律紅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修訂)》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從事藥品零售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

同時,《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也明確,從事藥品網絡銷售的,應當是具備保證網絡銷售藥品安全能力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藥品經營企業,所以一般自然人是不能在互聯網上銷售藥品的。

“由此可知,藥品零售需要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顯然,許多網友轉售藥品可能並未取得相應的許可證,屬於違法。”北京致鏡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聶麗佳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藥品是特殊商品,我國實行的是專營許可證制度,未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只要有轉售行爲就屬違法,並不需要銷售額達到某一數量或是金額。”

“我國一直嚴格監管藥品安全,處罰也相對較重。”聶麗佳介紹,未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就轉售藥品的行爲,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關閉,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藥品違法行爲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個人交易布洛芬等防疫藥品的情況,北京商報記者撥通了國家藥監局官網上提供的投訴電話,對方工作人員也明確表示,售賣藥品首先需有營業執照才符合規定。

“如果沒有營業執照的話,市民可對個人轉售藥品的行爲進行投訴,我們這邊需要蒐集個人售賣者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等相關線索之後轉給相關執法部門進行受理,確認情況屬實再進行查處。”上述工作人員表示。

不建議個人交易

對於無證轉售行爲的懲處,不僅是爲了保護藥物銷售環境,也是爲了保障公衆的合法權益。“我國對藥品的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管十分嚴格,這樣的規定在於保障公衆用藥安全和合法權益、保護和促進公衆健康。”聶麗佳表示,“具體而言,藥品監管有助於進行溯源,一旦發生用藥事故,能夠在較短時間內找到問題所在,防止損害蔓延。”

對於從個人賣主那裏購買藥品的消費者,上述國家藥監局投訴熱線的工作人員則表示,“其個人行爲我們無法干預,但建議還是去正規的藥店購買”。

“藥物的使用是有一定風險的,如果服用非正規渠道購買的藥物出現了安全性問題,不論藥物是否過期,出現糾紛都是很難認定和解決的。”李津也指出,不論是售出方還是購買方,都不建議進行藥品的個人交易。

那麼,在防疫中已然很少用上,又不能轉售,此前囤積的防疫藥品到底應該如何處置呢?李津認爲,對於囤積的布洛芬、連花清瘟等藥物,如果在疫情期間沒有用完,其實也完全沒有必要太焦慮。

“這些藥物完全可以作爲家中的常備藥物,以布洛芬爲例,對於普通感冒、流感、其他細菌感染等引起的發熱,都可以結合情況使用,另外對於關節疼痛、痛經、牙痛等疼痛問題,也是常用的鎮痛藥物,因此,在生病時合理對症應用即可。”李津表示,“需要注意的是,片劑和膠囊一定要在藥物的有效期內使用,而口服溶液還要注意開封后有效期只有1個月的問題。如果藥物已經過期了,屬於有害廢棄物,現在很多小區或社區都設立了專門的過期藥物收集箱,可以將其交給專門的回收人員進行無害化處理。”

北京商報記者 方彬楠 冉黎黎

處置費6000元/噸 過期藥回收難在哪

不知過期藥品可回收

聽過舊衣服、舊玩具回收,但市民小劉直言並不知道過期藥還能回收。對於家裏過期的藥品,小劉都是將其扔進垃圾桶。優優在去年的囤藥潮中也搶購了一波,但最後幾乎都沒有用上。面對剩餘的藥品,優優並不知道該如何處置。以前過期的藥,優優通常的做法也是隨垃圾扔進了垃圾桶。

據《中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白皮書》,我國約有78.6%的家庭備有家庭小藥箱,卻有80%以上的家庭沒有定期清理藥箱的習慣,全國一年因此產生的過期藥品約1.5萬噸。

隨意扔進垃圾桶是大多數人處理過期藥的做法,但污染是首先面對的問題。

根據我國《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規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爲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廢藥品屬於生活垃圾中的危險廢物。

那麼對過期藥的正確處理方式是什麼呢?麗水市中心醫院在官微撰文提到,處理過期藥的方法有三種。一是送至回收點;二是丟入紅色有害垃圾桶;三是部分藥可自行處理。

部分醫療機構、醫藥企業和零售藥店設有過期藥品回收點,將過期藥品尤其是抗腫瘤藥、毒性較大的藥品及《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所列的毒性中藥送至回收點是最簡單的處置方法。

早在2006年,北京市房山區就啓動了過期藥品回收工作,選擇了一批管理規範、誠信度好的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以及大型社區的居委會等,作爲定點回收單位。目前全區的回收點共176個,遍及24個鄉、鎮、街道,回收過期失效藥品40餘噸。

多地都曾出臺過居民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工作實施方案。2022年5月,臨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消息,全市設立131個家庭過期藥品集中回收站點。據悉,蘇州市也在多家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設立了1281個過期藥品回收點。

消費者回收意識薄弱

儘管送至回收點是過期藥最簡單的處置方法,但北京商報記者發現,大多數藥店機構並沒有過期藥回收站點。北京某三甲醫院宣傳科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並未聽過院內有過期藥回收點。記者致電朝陽區一國大藥房,藥房工作人員稱,藥房不負責藥品回收,過期藥需消費者自行處理。

“如果回收點離我家20公里,我不會專門過去扔過期藥,垃圾桶不是更方便嗎?”小劉對北京商報記者說道。

除了便利性外,北京商報記者瞭解到,部分消費者的回收意識薄弱。2月20日,記者在北京市房山區一過期藥品回收定點單位看到,門口設置的白色過期藥品回收箱已經褪色,隱約可見“房山分局監製”的字樣,而投放口已經生鏽。

藥店老闆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回收箱已擺放了7、8年,藥監局有專門的科室定期來收,但周邊市民的回收意識不強,幾乎很少有人過問回收箱的用處,有的市民甚至擔心需要收費。

代金券激勵是部分藥店調動市民積極性的做法。2021年7月,有報道稱,湖北省部分藥店針對未開封的完整包裝過期藥物,持該店會員卡可兌換零售價50%金額的代金券,非會員可抵20%代金券,市民需憑身份證登記,一年僅可兌換一次,回收的藥品會送到相關主管部門集中銷燬。

然而,部分過期藥回收僅是階段性項目。北京商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瞭解到,由臨汾市設立的131個家庭過期藥品集中回收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今年還有沒有開展,我就不太清楚了。”該人士說道。

銷燬費用成回收痛點

一般來說,藥企對過期藥品的處置是交給第三方機構進行銷燬。一醫藥企業相關負責人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公司過期的藥品需要先走一個銷燬審批流程,之後放入危廢庫,聯繫第三方處理機構進行銷燬。

對於社會面的過期藥回收來說,這個鏈條就顯得更長了。曾參與過政府主導回收項目的醫藥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首先需要選擇誠信度好的定點單位。定好回收點後,政府再確定信譽良好的批發企業,將藥品收回來,最後進行銷燬。選擇信譽良好企業的考量是防止不合格藥品流弊事件發生。

過期藥品爲不合格藥品,屬於危廢垃圾,需要指定的銷燬單位進行處理。因此,社會面的過期藥回收涉及到零售藥店、醫療機構等回收點,藥品運輸單位以及銷燬單位。

2020年10月,房山區市場監管局將2019年以來罰沒的不合格藥品及回收來的家庭過期藥品進行了銷燬。這些過期藥品在具有醫療廢物處理資質的北京生態島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密閉焚燒無害化處理。

針對過期藥銷燬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聯繫了北京生態島科技有限公司、房山區市場監管局方面,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某位參與過政府回收項目的銷燬公司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過期藥焚燒首先需要入庫,然後人工分揀打包,最後從專用的設備投到水泥窯協同處置。

銷燬的費用由省局或者市局負擔,但也存在個別公司自費的情況。據北京生態島科技有限公司某區域經理介紹,目前過期藥品危廢垃圾的銷燬爲6000元/噸,單次運費爲1500元(不超過3噸),超過3噸後,運費按照500元/噸收費。

在業內人士看來,過期藥回收的難點一方面在於公衆意識不強,另一方面,對於回收方來說,無利可圖。此外,由於過期藥的特殊性,需要用專業銷燬方式進行銷燬,但很多地方銷燬費用過於昂貴,不菲的銷燬費用可能是制約部分企業繼續進行公益事業的瓶頸。

北京商報記者 姚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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