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第二次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降至30%

央廣網北京3月21日消息 近日,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共計三大方面12條政策,涉及支持住房合理消費、調整住房公積金商品房貸款額度和比例、推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帶押過戶”等。

在支持房企發展方面,《通知》提到要緩解企業資金壓力,靈活監管預售資金,增加預售資金撥付節點,由整體項目調整爲分樓棟解除預售資金監管;對工程建設和資金監管正常的企業,允許以商業銀行保函置換相應額度的監管資金;推進保交樓貸款支持政策落地生效,爲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開發貸、在建工程抵押等貸款,滿足合理融資需求;對於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房地產項目,按相關規定繳清違約金和利息後,自本措施印發之日起及時開(復)工建設、達到固定資產投資入庫納統條件的,按照在此期間的固定資產投資數額,由載體單位給予相應數額的資金補貼;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申請延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在鼓勵住房消費方面,《通知》提到,降低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支持購房業主延期還本付息;對“新市民”商品住房按揭貸款產品,合理確定住房貸款標準;非公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新增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由受益財政給予非公企業,按新增繳存購房職工當年存繳月數每人100元/月一次性補貼;取消靈活就業人員需提供一年以上就業證明的繳存限制。

同時,繳存公積金職工家庭在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若終止房屋交易則需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退回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單身或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購買商品住房時,最高貸款額度由33萬元提高至45萬元;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購買商品住房時,最高貸款額度由43萬元提高至55萬元。

《通知》還提到,購買商品住房的,首次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爲20%,第二次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30%;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40%;爲有效降低二手房交易資金和時間成本,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押房產在交易過程中,無需提前還款,辦理不動產權轉移和抵押權變更手續後,可申請辦理貸款“帶押過戶”業務。

此外,面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羣體公開發放購房券,總金額爲2000萬,有效期在3個月內,對於有效期內兌現購房券的企業,受益財政給予10%的補貼。並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組織團購優惠活動。

《通知》顯示,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中心城區重新購買住房的,可按規定申請退還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均不含增值稅)。

在營造良好環境方面,《通知》提到,要持續規範市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交易環境,加大房地產利好政策、城市規劃等宣傳引導;提升住宅品質,規範引導開發企業建造高品質住房,從空間佈局、環境營造、結構建材、節能環保、智能家居、智慧社區等方面進行優化設計,進一步明確房地產項目停車、景觀、道路、綠化等配套工程的建設標準,完善居住附加功能。

此外,鼓勵房企推行現房銷售;改進入學條件,確保購房戶憑房產證或購房手續等材料,按照劃定的學區,辦理就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可通過購買新建商品房、發放房票等方式進行安置。對於選擇房票安置的羣衆,給予一定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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