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佈2宗商品住宅用地補充公告:同一集團成員企業可組成聯合體競買

4月14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發布了北京市豐臺區青塔街道青塔村棚戶區改造項目FT00-0601-0633、FT00-0601-0634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等2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的補充公告。

公告顯示,將京土儲掛(豐)[2023]007號、京土儲掛(興)[2023]008號《掛牌文件》中出讓公告第三條“同一企業及其控股的各個公司不得參加同一宗地的競買”調整爲“同一集團成員企業不得同時報名競買同一宗地;聯合競買的,同一集團成員企業僅可組成一個聯合體參與同一宗地競買。同一集團成員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與集團公司存在關聯關係的公司(含全資公司、控股公司)”,同時對相應的違約責任及相關附件進行了調整。

同時,將京土儲掛(豐)[2023]007號《掛牌文件》中出讓公告第六條、京土儲掛(興)[2023]008號《掛牌文件》中出讓公告第七條“競得人違反相關自我承諾內容,或有上述任一違約行爲的,出讓人可取消其競得資格”調整爲“競得人違反相關自我承諾內容,或有上述任一違約行爲的,如已取得競買資格,出讓人可取消其競買資格,已報價的其出價作廢,如已競得土地的,出讓人可取消其競得資格”。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指出,今年以來,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已多次召開企業座談會,廣泛聽取市場主體的聲音,並不斷完善出讓規則,以更加契合市場實際。

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競買人資格調整正是對市場主體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做出的回應,調整後的競買人資格要求,較之前更爲嚴格,更有利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一方面“同一集團成員企業”不再成爲“對手”,但可以“合作共贏”,更加利於行業發展及集團成員企業內部間資源調配。另一方面,項目多數設置搖號環節,本次調整將更加有效的抑制通過增加關聯企業參與數量從而提高搖號中籤概率的情況發生,繼續營造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市規劃自然資源部門將持續關注市場動態,及時採納市場主體合理化建議,對出讓文件相關內容進行調整,維護土地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則。

按照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公開的信息,京土儲掛(豐)[2023]007號爲北京市豐臺區青塔街道青塔村棚戶區改造項目FT00-0601-0633、FT00-0601-0634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該地塊土地面積16944.582平方米,起始價爲23.9億元,掛牌競價起始時間爲4月20日,掛牌競價截止時間爲5月6日。

按照出讓公告,該宗地設定土地合理上限價格爲274850萬元,當競買報價達到土地合理上限價格時,則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爲現場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參與現場搖號的競買人須提交《高標準住宅建設承諾書》。

京土儲掛(興)[2023]008號爲北京市大興區西紅門鎮DX04-0102-6005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DX04-0102-6007地塊A334托幼用地,該地塊土地面積41091.4平方米,起始價32.4億元,掛牌競價起始時間爲4月20日,掛牌競價截止時間爲5月6日。

按照地塊出讓公告,上述大興區地塊設定土地合理上限價格爲372600萬元,當競買報價達到土地合理上限價格時,則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爲在此價格的基礎上現場競報“現房銷售”面積程序,起始競報“現房銷售”面積爲1000平方米,同時本次出讓宗地設定有“現房銷售”面積上限18000平方米,當現場競報“現房銷售”面積達到設定的上限面積時,轉爲現場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參與現場搖號的競買人須提交《高標準住宅建設承諾書》。

在此之前,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於今年2月17日發佈“擬供應商品住宅用地清單(2023年第一輪)”,本次清單中項目共計23宗,涉及9個區,土地面積約103公頃,擬出讓時間段爲2月16日至5月16日。第一輪住宅用地清單中,昌平區2宗、朝陽區4宗、海淀區2宗、豐臺區3宗、石景山區2宗、大興區2宗、順義區3宗、亦莊2宗以及通州區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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