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仰光5月6日電(記者張東強)緬甸國防軍總司令部6日發佈公告說,爲迅速開展地震災區重建,實現國家和平穩定,宣佈自5月6日至31日再次延長臨時停火。
此前,緬甸國防軍宣佈4月2日至4月22日實施臨時停火,後又延長至4月30日。
公告還說,在臨時停火期間,民族地方武裝和其他武裝組織不得干擾或攻擊民衆的交通線路、損害生命和公共財產、襲擊執行安全和執法工作的安全部隊營地、攻擊軍事基地、集結和改組破壞和平的力量、進行任何領地擴張。如果採取此類行動,國防軍將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民衆。
近年來,緬甸各地武裝組織和國防軍之間經常發生戰事與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