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0日
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被告人陳憲清等42人及
被告單位三亞海韻集團有限公司、
陵水海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犯組織賣淫罪、介紹賣淫罪、故意傷害罪、
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合同詐騙罪等罪一案
被告人陳憲清
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與已生效的行賄罪判決數罪併罰
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並處相應的財產刑;
兩被告單位分別被判處相應罰金
經法院審理查明
自2002年開始,被告人陳憲清先後成立了三亞海韻集團有限公司、三亞沈煤信誠公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三亞沈煤森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陵水海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等公司從事房地產項目開發。在經營管理公司以及開發項目過程中,通過賄賂及組織、介紹女性提供性服務等手段拉攏腐蝕相關人員,以獲得工程項目等商業機會,牟取非法經濟利益。此外,該組織以海韻集團及其下屬公司等經濟實體爲依託,在房地產行業的徵地拆遷、開發建設等環節爲非作惡、欺壓羣衆,先後多次有組織實施了組織賣淫、介紹賣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開設賭場、僞造公司印章、虛假訴訟、挪用資金、虛開發票、非法佔用農用地、合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社會秩序、經濟秩序。
法院認爲
被告人陳憲清等人爲實施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組成較爲固定的犯罪組織,屬於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陳憲清在該惡勢力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系首要分子,應按照犯罪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和被告人親友旁聽了宣判。
來 源:法治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