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逢週六。如果你領到的團購券上寫着“週一到週日可用”,那麼週六是不是肯定可以用?默認應該是這樣,但是由於商家工作人員的疏忽,在週六對應的情況有改動後未及時修改,造成一起消費糾紛。近日,記者從江蘇江陰市消保委瞭解到這一案例的來龍去脈。
2025年1月,劉先生在某平臺發現機動車年審團購項目,價格比較優惠。因爲劉先生平時工作繁忙,只有休息日有空。因此,在衆多產品中,他選購了一家“週一到週日可用”“免預約”的團購產品。到了週六,劉先生趕到江陰市某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卻喫了“閉門羹”。劉先生現場撥打商家聯繫電話,被告知週六當天不能汽車檢測,讓他週一到週五再去檢測。劉先生遂向江陰市消保委要塞分會投訴,並提交了團購憑證、產品宣傳頁面截圖、與商家的溝通記錄,要求商家退款並賠償損失。
江陰市消保委要塞分會工作人員調查發現,商家自2024年在某平臺發佈車輛年檢團購券,確實可以每天進行車輛年檢,但近期該市車輛管理電腦系統僅在週一到週五開放,而商家並沒有修改團購鏈接中的年檢時間。商家在收到投訴後立即對鏈接的“營業時間”進行修改。商家表示由於工作人員的疏忽導致消費者的損失,但在賠償問題上雙方存在較大分歧。
經過江陰市消保委要塞分會組織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達成如下協議:劉先生的車輛繼續在江陰市某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年檢,商家承擔劉先生因本次事件所產生的交通費用。
江陰市消保委人士分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從此案來看,劉先生通過消保委組織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消費者在遇到類似問題時,應積極收集證據,通過合法途徑維權。商家也要誠信經營,在宣傳產品時應實事求是,遇到實際情況調整要及時跟進,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來源 |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