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0多件公證業務被轉賣,移花接木的公證費進了誰的腰包?

原標題:四川彭州公證處某幹部當起“黑中介”,轉賣8500多件公證業務——

移花接木的公證費,進了誰的腰包?(整治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仇立權繪

核心閱讀

由於行業監管不到位,中介領域腐敗問題易發多發,導致羣衆辦事出現難點堵點。成都市紀委監委對包括公職人員和不法中介內外勾結騙取財政專項資金等在內的中介領域典型問題開展專項治理,針對性以案促改,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加快開展廉潔中介建設,促進中介領域服務更健康、更便民。

四川成都彭州市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裏,人來人往。帶好身份證明、購房合同等材料,市民李先生來辦理預告預抵委託公證業務。

在公證服務窗口,遞交材料、填寫表格,隨着“嘀”一聲,掃碼繳納完公證服務費用,李先生便完成了公證服務申請。“有了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後續的房屋抵押業務就委託給銀行辦理相關手續,不用我再來回跑啦!”李先生說。

然而,去年,市民周先生在辦理同樣的公證業務時,卻另有一番遭遇。

2024年1月,周先生在網上提交了公證服務申請,發現所使用的小程序與付款碼對應的公證機構名稱不一致。當週先生來到彭州市政務服務中心現場繳費時,卻被彭州市公證處原八級職員李官鍾以各種理由進行阻攔。

“這次公證服務需要繳費300元,本可以現場繳納,但公證處工作人員非要讓我通過窗口張貼的二維碼繳費。”察覺到事有蹊蹺,周先生將問題反映到彭州市司法局。

彭州市紀委監委駐市司法局紀檢監察組受理問題線索,彭州市紀委監委開展審查調查,這起公證服務中“移花接木”的伎倆才被揭開。

彭州市紀委監委覈實發現,公證窗口張貼的付款二維碼竟是個人賬戶,而非財政公共賬戶。“向彭州市公證處瞭解後,我們得知其沒有向財政部門申請財政公共賬戶,而是一直通過李官鐘的個人賬戶收費,後續再以市司法局的名義存入國庫。”彭州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主任王傑說,經進一步調查,一個政務服務領域的“中介黑幕”浮出水面。

經過層層覈實比對發現,李官鐘的個人銀行賬戶流水,與彭州市公證處繳納至司法局的金額存在較大出入。“該銀行賬戶每個月都會向一些固定賬戶轉賬,而這些賬戶開戶人竟然是其他公證機構人員。於是,我們懷疑李官鍾將部分公證業務轉由其他機構辦理。”王傑說。

順藤摸瓜,彭州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進一步覈實發現,中心收到的不動產預告預抵委託公證等材料,與公證處出具的公證資料在數量上存在巨大差異,從而證實李官鍾存在將公證業務轉包給其他機構的行爲。

“2024年3月,我們通知李官鍾來談話。在鐵證面前,他承認將一些本應由彭州市公證處辦理的預告預抵委託公證、安置房繼承公證等業務,交由其他社會公證機構業務員辦理,並按照辦理業務金額的10%至15%收取好處費。”王傑介紹,李官鍾充當“中介”,從中謀取私利。

2024年4月,彭州市紀委監委對李官鍾立案審查調查。進一步調查發現,李官鍾所獲得的好處費並不能與其個人銀行賬戶的金額相對應。調查工作隨之繼續深入,最終李官鍾交代了全部違紀違法事實。原來,李官鍾按照300元/件的標準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後,再以200元/件的價格違規轉交其他公證機構業務員辦理,每件從中截留100元。

“我們逐項對比公證資料,最終發現李官鍾將8500多件公證業務交由其他公證機構辦理,從中貪污截留85萬餘元,並收受好處費23萬餘元。”王傑說,李官鐘的違紀違法行爲從2018年4月一直持續至2024年。

最終,李官鍾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同時,彭州市紀委監委對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的相關人員開展追責問責。

針對案件暴露的問題,以案促改同步進行。“我們督促彭州市司法局緊盯關鍵環節、重要崗位,從財務管理、日常監督、業務考覈等方面全面梳理、查漏補缺,健全完善內控機制,第一時間促成財政部門爲彭州市公證處開通繳費專用賬號,強化了公證費實時監管。”王傑介紹。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錦江區稅務局稅收風險管理局原四級主管陳國威,也因與涉稅的中介公司內外勾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非法收受財物,被錦江區監委調查處理。“全市目前經營主體名字中涉及中介、代理、諮詢等字樣的機構有50多萬戶,其中相當一部分涉及商務代理代辦、招標代理、職稱評定、檢驗檢測等事項。”成都市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副主任熊飛表示,由於行業監管不到位,中介領域腐敗問題易發多發。

經過深入調研分析,成都市紀委監委總結出中介領域7種形態16個相關腐敗問題的典型表現,包括行政機關利用權力影響操控主管範圍內的行業協會、公職人員和不法中介內外勾結騙取財政專項資金等。

隨後,成都市加快開展廉潔中介建設,堅持培育發展與監督管理並重,系統整治中介領域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以來,全市已立案371人,留置72人,移送司法44人。”熊飛說,下一步將通過打造廉潔中介樣本、建好用好“網上中介超市”、探索成立中介服務管理機構等方式,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督管理,促進中介領域服務更高效、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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