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餐館收購長江野生魚加工爲菜品,被查處罰款

5月8日,雲南省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外通報了一起加工售賣長江野生魚案:某餐飲店在金沙江流域巧家段收購江魚並加工製作爲菜品,市監局已沒收該餐飲店加工、售賣長江漁獲物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

據介紹,根據羣衆舉報,巧家縣市場監管局對城區某餐飲店進行檢查,發現該餐飲店菜單上有“河鮮”“河蝦”等宣傳字樣,且該餐飲店經營者在抖音平臺發佈多條視頻,內容爲在金沙江流域巧家段收購江魚並加工製作爲菜品。上述行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相關規定,構成了收購、加工、銷售禁漁期長江禁捕水域漁獲物的違法行爲。

巧家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沒收該餐飲店加工、售賣長江漁獲物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

巧家縣市場監管局表示,下一步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非法加工、銷售長江漁獲物違法行爲,全面築牢“市場不賣、餐館不做、羣衆不喫”的監管防線,維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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