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提起公訴的外籍男子人體藏毒走私案,一審獲法院判決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附加驅逐出境。
該案是北京海關近5年來,通過旅檢渠道查獲的最大一宗人體藏毒走私案。北京電視臺“法治進行時”欄目對該案進行了報道。
案情簡介
2024年11月2日,外籍被告人阿某乘坐某航班抵達首都國際機場T3航站樓,阿某入境通關時未向海關申報任何貨物、物品,現場海關認爲其形跡可疑,經人體X光檢查,發現其腹部有大量高密度丸狀物。
經監控排毒和胃鏡手術,阿某共排出黃色丸狀物123粒,拆開後均爲白色塊狀固體。
經稱量、鑑定,白色塊狀固體檢出可卡因成分,含量爲77.98%至83.36%不等,淨重1580.44克。
被告人阿某被當場抓獲,涉案毒品被全部起獲並收繳。
人體藏毒具有極大的危害性。本案中,阿某將包裹成毒丸的毒品吞服,據其自述吞服毒品花了3天時間,其間伴有劇烈嘔吐,吞服後更是數日未進食。
據悉,可卡因的致死量爲1.2克,經塑料膜包裹的毒品在人體內被胃酸腐蝕極有可能出現毒品滲出或破裂的情況。阿某體內的毒品除通過排泄方式取出外,仍有1顆系通過胃鏡手術取出。
我國對毒品犯罪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任何企圖通過藏毒、運毒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爲都將面臨法律的制裁。廣大羣衆如發現涉毒線索,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共同維護無毒的社會環境。
來源北京市檢四分院、“中國禁毒”公衆號、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