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拖貓”事件後續:3人造謠網暴他人被行拘!

5月22日,海口市公安局再通報“汽車拖貓”意外事件,造謠他人“虐貓”、網暴當事人等3人被行拘10日並處罰款。

史某某(男,30歲)看到網上相關視頻、圖片,在毫無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造謠他人“虐貓”,在社交平臺上編造傳播大量虛假信息並散佈當事人個人信息。

冉某某(女,25歲)以虛假信息帶領他人在公安機關門前呼喊口號聲討當事人並進行網絡直播,擾亂公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

陳某(女,31歲)爲了製造社會輿論,在網絡上隨意散佈公民個人信息,嚴重侵害公民隱私。

上述三人的違法行爲,均造成惡劣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海口市公安局對史某某、冉某某、陳某分別處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事件中其他涉嫌違法犯罪相關人員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案件回顧

5月20日,針對網傳“在海口世紀公園周邊道路有一隻貓在汽車尾部拖行”一事,海口警方發佈警情通報,確認爲意外情況,未發現駕駛人李某某存在故意傷害貓的行爲。

警方提示

此次事件中,個別人員在未知悉具體事實的情況下,造謠他人“虐貓”,對當事人進行網暴甚至大肆散佈其個人隱私,並對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影響。

公安機關將始終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切實履行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責任和義務,對違法犯罪行爲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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