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儋州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尋釁滋事案件,對違法行爲人作出行政拘留13日的處罰決定。
5月15日凌晨6時許,儋州市公安局接到羣衆報警稱轄區某夜宵攤有顧客醉酒鬧事,雙方爆發言語衝突且有上升肢體衝突的趨勢。接警後,儋州市公安局轄區東風派出所迅速出警到場處置,及時疏散了衝突雙方。
經民警瞭解,違法行爲人李某勇事發當日通宵在該夜宵店飲酒,期間在酒精作用下與鄰桌女子張某因瑣事發生激烈言語衝突。過程中,感到自己“沒面子”的李某勇爲給自己“壯膽”,竟趁亂來到宵夜店案板處拿起一把切肉用的刀具指向張某對其進行言語威脅及恐嚇。
“當時也是酒精上頭一時腦熱,但我真沒有用刀傷害對方的想法。”談到自己逞一時之氣所做出的荒唐舉動,李某勇直言十分後悔。經審訊,李某勇對持械威脅他人的違法行爲供認不諱,目前已被儋州警方依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關於尋釁滋事規定處以行政拘留13日。
商報全媒體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黃桂風 通訊員 陳麗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