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牟利,一男子私下售賣數板鎮咳藥物右美沙芬,被判販賣毒品罪。
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獲悉這起案件。
檢察機關介紹,右美沙芬是一種鎮咳藥物,常用於咳嗽治療中,但因大量服用有成癮性,危害身心健康,2024年7月1日起已被列入管制,屬於國家管制的第二類精神藥品。這也意味着,右美沙芬的生產、銷售和使用都受到嚴格法律規制,不允許隨意買賣。
2024年11月26日,民警從快遞處查獲寄遞右美沙芬藥片4板,順着寄送地址找到售賣該藥的王某某。王某某到案後交代,他自身是個濫用藥物的“癮君子”,日常會過量服用右美沙芬來尋求“上頭刺激”,年初在外網購入一批右美沙芬藥片,爲了賺點小錢,自己服用的同時又加價數倍向外售賣。幾天前,經網上溝通聯絡轉賬,王某某將4板共48片右美沙芬寄往上海。案發後,民警在王某某家中查獲數板右美沙芬。
檢察官審理本案後認爲,王某某自身本就存在藥物濫用的情形,在明知右美沙芬被列管的情況下,仍將非法獲取的右美沙芬販賣給濫用藥物的個人,其行爲已構成販賣毒品罪,遂對王某某提起公訴。
2025年5月29日,虹口區法院審理本案後,採納區檢察院意見,以販賣毒品罪判處王某某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將繳獲毒品及犯罪工具一併沒收。
檢察官提醒,是藥還是毒,往往只在一念之間。被用於醫療用途,右美沙芬是治病良藥,若被濫用,它就是讓人成癮的“毒品”。我國對精神藥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設置了嚴格的法律規制,大家必須正視毒品的危害,使用藥物時,須經正規渠道獲取、遵醫囑正確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