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拿工程送現金和越野車給領導,海南臨高一男子受審!

近日

臨高法院依法公開開庭

審理被告人王某成

涉嫌受賄、行賄一案

其被指控

爲拿工程行賄現金和越野車

給在職領導

之後還幫助該領導受賄

庭審現場(臨高法院供圖)

檢察機關指控,2014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王某成爲在工程承攬中謀取利益,請託時任臨高縣調樓鎮原黨委書記、臨高縣農業農村局原局長的符某瀚(另案處理)利用職務便利爲其提供幫助。在成功承攬工程項目後,王某成爲感謝符某瀚,先後5次向其贈送現金共計67萬元,並賄送一輛價值43萬元的越野轎車。

2019年至2020年,符某瀚進一步與王某成形成“中間人”式受賄模式,由王某成與請託人商定事項後轉告符某瀚,待符某瀚利用職權辦成請託事項,請託人將財物通過王某成轉交。通過這一方式,王某成協助符某瀚共同收受賄賂共計62萬元。 

檢察機關認爲,被告人王某成作爲非國家工作人員,與國家工作人員共謀,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便利爲請託人謀取利用並共同收受請託人財物,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圍繞指控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舉證質證及辯論。被告人王某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本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南海網、南國都市報

記者:林文泉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