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港青訓梯隊與南通友誼賽發生衝突,上海市足協公佈處罰決定

關於對上海海港足球俱樂部及相關人員

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會員協會、足球俱樂部:

2026年3月22日,上海海港U20梯隊與蘇超南通隊在南通體育中心體育場進行熱身交流賽。比賽進行至下半場補時階段,上海海港U20梯隊6號球員鄺繼鴻在被對方球員犯規後,起身推搡對方球員,引發雙方衝突激化,被裁判員出示紅牌罰令出場。該行爲違反體育道德,對賽場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根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現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上海海港U20梯隊6號球員鄺繼鴻予以通報批評。

二、在上海市足球協會主辦的各級各類賽事中,對上海海港U20梯隊6號球員鄺繼鴻停賽4場。

三、對上海海港足球俱樂部予以通報批評,並責成俱樂部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責成上海海港足球俱樂部對全體人員(隊員、教練員、工作人員等)進行法規和政策學習,加強思想教育,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嚴格執行“五見面”“五到位”工作要求。

本處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立即生效。

上海市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爲,淨化賽場風氣。望各參與方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

上海市足球協會

2026年3月24日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