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花17萬買年卡私教課,一夜閉店後竟被要求“再買100節激活”!法院:退錢!

昨天還在健身,

今天店沒了?

如果你常去的健身房突然關門換招牌

你的會員費和私教課怎麼辦?

最近,上海徐彙區的一家健身房就上演了這樣一出“換臉”風波,讓不少會員陷入了維權困境。

健身房“換臉”

會員遭遇退費難

事情要從2021年開始說起。2021年,多名會員在美格菲健身中心的徐匯分店辦理了會員,陸續買了私教課程。但2023年5月底,美格菲健身中心突然告知會員他們要閉店了。沒過多久,另一家新的健身房就在原址上開了出來,連內部的健身器材都沒換過。會員們本以爲只是換了個名字,沒想到私教課程也出了問題。

鍾小姐就是其中一位維權會員。她從2021年開始就在美格菲健身,一共支付了20492元。美格菲閉店後,她收到了新健身房的通知,要求她再加點錢購買新課程,才能激活原來沒上完的課程,否則就不能繼續健身。

趙女士的遭遇更是令人咋舌。她從2021年開始陸續充值了14次會員費,共計175840元,購買了年卡和434節私教課程。

美格菲閉店後,新健身房最初表示可以無條件承接她的課時,但沒過多久,就給趙女士打了一通電話。趙女士說:“後面他又反水了,他說我要繼續買新的課程,以前的課程纔可以幫我激活。等於說,我要再買100節課,那之前的100節課才能繼續使用,那等於說,我要再花更多的錢,去他們店裏再買新的課了。那我肯定不願意的,因爲之前的課都已經打水漂了。”

一審:只是換了個馬甲

經營主體沒變

面對健身房的強勢態度,包括鍾小姐和趙女士在內的四位會員選擇了拿起法律武器。她們分別向徐匯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解除合同並退還剩餘課程費。

在法庭上,消費者提交了與美格菲健身中心簽訂的“會籍協議”,其中明確約定了“如果甲方終止營業,應提前三十日告知乙方,並根據會員卡的實際使用情況退還預付費餘額。”

然而,健身房方面卻辯稱,他們只是邀約先前公司的老會員,並不存在繼承前公司債務的情況。他們強調,公司已經進行了工商變更,名字也換了,法定代表人和股權也都進行了變更,與之前的公司並非一家。

但法官通過工商調查發現,雖然公司名稱和股權結構發生了變化,但實際經營主體並未改變,因爲原來的註冊主體並未註銷掉。因此,徐匯法院一審判決支持了消費者的訴求,認定健身房未按約履行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按比例退還剩餘課程費。

二審:

“自己和自己簽約,不合法!”

健身房方面不服一審判決,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在二審中,他們依然堅持之前的觀點,認爲通過工商變更和股權轉讓,已經與前公司撇清了關係。當時,健身房的上訴代理人表示:“我們和前一家公司,在接手的時候,簽了合作協議,我們並不是同一家”。

但二審法官明確指出

首先,從目前工商認定的事實來看,這兩家名稱不同的健身房實際上就是同一家公司;

其次,如果真的存在“簽訂合作協議再轉手”的情況,那就意味着“自己和自己簽約,無論從商業邏輯的角度,還是從目前法律法規管制的角度來說,這都是不允許的,哪有自己左手和右手簽約?自己的紅馬甲和綠馬甲籤個約?”

因此,既然經營主體是同一家公司,那這家新健身就必須承擔之前的合同義務。最終,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然而,判決生效後,健身房卻遲遲不履行退費義務。

2025年6月18日,徐匯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張鑫前往涉案健身房現場執行。面對法官的執行,健身房股東陳某卻反覆強調執行和自己沒關係,“說白了,案子判歸判,和我沒關係。”

在反覆溝通後,執行法官決定對健身房進行現場搜查,看現場的櫃檯裏是否有可供執行的財物和現金。與此同時,執行法官也輾轉聯繫到了健身房的法定代表人張某,通知他第二天去法院,當面給他釋法說理。

不過,第二天來的人並不是法定代表人張某,而是一位自稱是健身房員工的李女士。經過一番交涉,健身房最終同意先支付一個案子的執行款,並承諾其餘三個案子在七個工作日內付清。

最終,在法官的督促下,健身房終於在7月2日把4萬多的執行款項打進了法院的代管賬戶,再由法院交還給了維權的4名消費者。

對於目前健身房等預付費機構突然轉手的情況,執行法官張鑫也提醒消費者可以正當維權,“只要實際經營主體未變,消費者仍然可以要求其按照之前的合同提供相應服務。如果無法提供相應服務,消費者有權要求退還會員費和課程費。”

來源:案件聚焦、新聞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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