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躥得比我高”!火把節有人撒松香助燃,多名遊客被燒傷!

近日,雲南大理,多名遊客發視頻稱參加火把節時被燒傷。

遊客尹先生稱,自己是被本地朋友帶來參加的,朋友跳的時候周圍人同時往火堆裏扔助燃的松香,火勢一下很大,把朋友的臉和手臂都燒傷了,就醫診斷二級燒傷,同時還有七八個人等着開單子,都是因爲跳火堆受傷的,提醒大家不要隨便湊熱鬧,跳火堆要量力而行。

遊客田先生也表示,“跳火”時周圍有人撒松香之類的易燃物,導致火勢瞬間增大,他的手部和麪部被輕度燒傷。

田先生“跳火”時的情景(圖源受訪者,視頻截圖)

“跳過去的時候,火躥得比我高”

“只要有人跳,周圍的人就會往裏面撒松香。”田先生說,“松香是大家自行購買的,我個子有一米七八,跳過去的時候,火躥得比我高。跳完之後,衣服沒有着火,但是裸露在外面的手和臉感覺火辣辣的。”

意識到自己可能被燙傷,田先生隨後前往當地醫院就診,被確診爲面部二度燒傷。“在我到醫院沒多久,我在醫院碰到了在我後面跳的兩個人,他們也燒傷了。”田先生告訴記者,目前已經離開大理,從事發當天開始,每天都得到醫院換藥。

對此,太琨律創始合夥人朱界平律師表示,在這起事件中,田先生參加的是居民自發組織的火把節,屬於民間自發活動,責任認定需結合具體情況分析。扔松香導致火勢突然變大的人,向火堆扔松香屬於危險行爲,若直接導致田先生燒傷,扔松香者需承擔主要侵權責任(《民法典》第1168條,共同危險行爲)。如無法確定具體是誰扔的,所有參與者可能承擔連帶責任(《民法典》第1170條)。

大理文旅曾提示: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大理文旅”曾提醒:遵守活動現場消防安全規定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核心點火區

中國消防也發佈提示,松香粉是一種易燃物質,遇到明火會迅速燃燒併產生高溫火焰,在火堆旁撒松香粉無異於“火上澆油”。

來源:央廣網綜合封面新聞、中國消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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