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就讀於武漢大學臨牀醫學專業的
博州學子孫毅傑
在飛機上救人一事
引發網友關注和討論
7月19日14時37分,在武漢飛往阿克蘇的EU2763次航班上,武漢大學泰康醫學院(基礎醫學院)2024級臨牀醫學本科生孫毅傑聽到飛機上緊急尋醫廣播,隨即前往查看情況,發現一名二十多歲的女生靠在座椅上臉色蒼白、雙手顫抖,後得知其頭暈、手指發麻、呼吸困難、脈搏細弱。
在向其瞭解過往病史時,這名女生告訴孫毅傑,她有過體位性低血壓等情況。他觀察到,女生的神志有些渙散,瞳孔也有點放大,而且對答能力越來越差。
孫毅傑正在救助女乘客。
孫毅傑表示,他當時的操作很簡單,是一些基本的體格檢查,包括觀察脈搏、神志、呼吸、心率,再通過一些簡單的儀器設備爲其量血壓、查血氧飽和度。處理操作也很簡單,就是讓她吸氧,隨後平臥。這名女生的情況逐漸好轉。
幾天後,孫毅傑回訪了她,對方稱情況比較穩定,並說等孫毅傑回到武漢後,要給他送錦旗。
7月24日
孫毅傑在飛機上救人一事
被武漢大學微信公衆號發佈
不少網友稱讚其見義勇爲
然而
也有人質疑其
“臨牀知識匱乏、沒有執業資格”
針對“無證行醫”的種種質疑,7月27日,孫毅傑表示,自己對相關法律規定有所瞭解,即便他沒有執業資格證,但是此次救助沒有涉及有創操作、藥品使用,他去幫助對方屬於見義勇爲或者緊急救助。在實施救助的過程中,只要他的操作過程沒有問題,即便涉及民事損害,他也不需要承擔責任。
孫毅傑在飛機上覆盤搶救過程,並提出後續建議。
孫毅傑稱,相關質疑並不影響他的選擇,以後在類似情況下他仍然會出手相助,“不會爲了保護自己而選擇袖手旁觀、明哲保身,要知道自己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對自己和患者負責任。”
孫毅傑主持活動。
律師認爲,孫毅傑的行爲符合“見義勇爲”的四大核心要件:無約定義務、無法定義務、爲他人權益、緊急救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明確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爲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航班乘務長向孫毅傑表示感謝。
值得注意的是,事發前,孫毅傑剛結束爲期兩週的《早期接觸臨牀》課程,該課程是爲“零基礎”的一年級醫學生提供臨牀基本技能訓練。
按照學校規定,孫毅傑還在大學一年級時選擇了自己的臨牀導師,在醫院急診科見習。導師武漢大學人民醫院洪山院區急診科副主任醫師劉夢林評價,“不論是在學校還是在臨牀上,他就像個小太陽一樣溫暖着身邊的人。這次飛機上的救人事件,正是出於他善良品質的本能。”
此次高空救援
孫毅傑用行動證明
真正的成長
不僅是知識的積累
更是面對責任時的毫不猶豫
凡人義舉最動人心
善良善舉不該被無端質疑
本文來源/人民日報微信公衆號、中國青年報、大河報·豫視頻、武漢大學微信公衆號、石榴雲/新疆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