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江西高院發佈依法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典型案例。
其中一例爲:2024年3月,現役軍人黎某某(男)與程某某(女)登記結婚。王某某在明知程某某已經結婚且系現役軍人配偶的情況下,仍與程某某在租住地保持同居關係。2024年5月,程某某在王某某陪同下到醫院檢查發現懷孕,遂離開租住地,但二人仍在微信保持曖昧聯繫。程某某因擔心被丈夫黎某某發現而選擇終止妊娠。黎某某發現程某某與王某某的微信曖昧聊天記錄後報案。后王某某被抓獲歸案。
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破壞軍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訴。生效裁判認爲,被告人王某某明知程某某系現役軍人配偶而仍與之同居並致其懷孕,其行爲已構成破壞軍婚罪。被告人王某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坦白,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破壞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來源:江西法院、津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