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女子遭已婚男友糾纏跳樓身亡,男方稱“和妻子早無感情”,上海浦東法院判了

去年秋天的一個深夜,上海浦東某高層小區一聲悶響撕裂了寂靜。20歲的檯球助教楊小冉(化名)從17層窗口縱身躍下,當場殞命。她的生命終結在男友李志明(化名)的愛恨情仇之中,一場以欺騙爲起點、充斥着暴力控制的畸形戀情,最終以最慘烈的方式畫上句號。

經歷了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痛的楊家父母將李志明告上了法院,日前,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判決。

已婚男僞裝單身引發悲劇開端

“他明明已婚卻謊稱單身,把我女兒騙得團團轉!”法庭上,楊小冉的父親攥緊拳頭,聲音顫抖。據他的陳述,2024年初,在臺球房工作的楊小冉結識了李志明。李志明自稱“單身創業青年”,兩人迅速確立戀愛關係並同居。然而甜蜜轉瞬即逝,她很快發現這個承諾給她未來的男人手機中與妻子的合影,才得知對方竟是已婚人士。

“李志明有暴力傾向,尤其是喝完酒之後。”楊小冉的同事李女士的證詞字字沉重,“他答應小冉,等拿到上海戶口就離婚娶她,但她發現他和妻子感情挺好,根本不是他說的利益關係。”

當楊小冉試圖掙脫,噩夢才真正開始。同事頻繁目睹她身上的淤青和咬痕。“8月10日李志明還咬了她大腿。”趙女士回憶。事發當天下午,楊小冉紅腫着眼睛上班,哭着對同事說:“我想分手,但他不同意。”即便在生命最後幾小時,她仍被暴力籠罩——下班時被李志明拽倒撞上車尾,強行塞進車裏帶走。

回到出租屋後,李志明躺在牀上刷手機,楊小冉則蜷縮在牀角發呆。兩分鐘後,她突然衝向窗戶,在李志明“別跳”的嘶吼中墜樓。

窗臺上最後的生死博弈

“我是已婚,但和妻子早無感情!”法庭上,28歲的李志明紅着眼眶辯稱。他聲稱2019年與上海籍妻子領證後長期分居,2024年2月與楊小冉戀愛時已明確告知婚況,並計劃離婚後結婚。“她知道所有情況,我們連婚房都看好了。”

對於暴力指控,李志明承認“小打小鬧”。“我問她爲什麼不接電話,她說‘關你什麼事’。”李志明在警方詢問中承認,當晚11點他將楊小冉從工作地強行帶走。回到租住的房屋後,衝突升級。“凌晨,她和客戶聊天,我氣不過咬了她肩膀。”李志明描述當晚衝突時稱,楊小冉曾蹲在窗臺,他將其拉回牀上後,兩人陷入冷戰。“她突然跑向窗戶,我根本來不及反應。”

警方現場勘查發現,窗臺留有一隻女鞋,另一隻落在陽臺地面。而李志明在微信中給朋友發的“小冉跳樓了,快過來”和“想陪她一起死”的消息,更揭示了他對事態嚴重性的即時認知。

法院判男子擔責三成

法庭上,痛失愛女的楊家父母含淚控訴:“他欺騙感情、實施暴力,最終逼得我女兒跳樓!”他們要求李志明承擔近百萬元賠償。李志明對女友的死亡耿耿於懷:“我腦子裏想着這件事,一直也走不出來,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她的父母。我願意對她父母作一定的補償。”

法院審理後認爲,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雖然楊小冉是跳樓自殺,但根據公安機關調查的情況,楊小冉與李志明經常吵架,雙方在事發前一晚吵架後李志明未能妥善安撫楊小冉的情緒。在事發當天去楊小冉工作地點接楊小冉時還打了她,在楊小冉不情願的情況下將楊小冉推進車內帶回住所,在住所內發生爭執後李志明也未能妥善安撫、看護好楊小冉,李志明也自認對楊小冉的死亡負有一定責任,因此李志明應對楊家父母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綜合考慮本案各項因素,法院酌定李志明承擔30%的賠償責任計595723元。關於楊家父母主張的律師費2萬元,法院酌定李志明賠償1萬元。

來源:上海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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