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矯對象冬夜跳海往返80米救人,重大立功獲減刑

社區矯正對象小趙(化名)冬夜跳海救人,將落水者護送上救護車後默默離開,司法局以其“重大立功”向法院提請減刑,正在緩刑考驗期的他能否減刑成功?9月26日,在最高檢舉辦的第49次檢察開放日活動中,遼寧省大連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丁奕竹講述了辦案故事《拯救者》,披露了其中的細節。

黑夜中的大連星海灣波濤洶湧,一名落水者在漆黑的水面掙扎。危急時刻,社區矯正對象小趙衝向海邊,邊跑邊甩脫羽絨服,沒有任何適應性準備,就一頭扎進了海浪中。洶湧的浪頭一次又一次將他淹沒……幾分鐘後,落水者被成功拖拽上岸,兩人都癱倒在岸邊。聚攏過來的羣衆七手八腳地給二人圍上衣服,將落水者護送上了救護車。小趙卻搖搖晃晃地站起身,在混亂中離開了現場。

小趙救人的視頻被熱心市民用手機拍攝下來發到網上後,引起社會關注,政府也給予了小趙“見義勇爲”的嘉獎。當地司法局認爲小趙“見義勇爲”的行爲構成重大立功,遂向法院提請減刑,但卻遲遲沒有得到回應。2023年8月,檢察機關收到來自大連市司法局的法律監督申請。

檢察機關聯繫法院後,當地法院表示:根據司法解釋,緩刑罪犯“一般不適用減刑”,即便構成重大立功,也是“可以”減刑,而非“應當”減刑。而且,緩刑本身已是對小趙的從寬處理,全省從未有過對緩刑人員減刑的先例,社會效果難以預估。

那麼,小趙這次救人,到底能不能構成“重大立功”?

檢察機關立即開展調查覈實工作。檢察機關審看了小趙涉案的原案卷宗、矯正檔案的記載,調查了社區居民對小趙的現實表現,以及見義勇爲的獎狀、公安機關出具的情況說明、小趙本人的自書材料等情況。檢察官在調查中詢問小趙:“當時知不知道海水有多冷,有多危險,不怕上不來嗎?”他脫口而出:“哪還顧得上那麼多,海里是條人命啊!”

與此同時,檢察機關還邀請救援專家重回救人現場。專家表示,12月的夜晚,海水溫度不超過10度,風大浪大,5分鐘人就會意識模糊,喪失自救能力。而小趙沒有防護、也沒有熱身,往返80米救人。這是捨己救人,是以命換命!

2023年8月22日,大連市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傾聽各方意見。聽證員在全面瞭解案件後一致認爲,小趙的行爲構成重大立功,建議減刑。

2023年9月14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檢察機關出庭發表意見:對此案予以減刑,並非是對小趙過往錯誤的原諒,而是對他當下善行的肯定。檢察機關辦理的不僅是一個人的減刑案件,更是積極回應社會對善行的認可與鼓勵,踐行“法安天下,德潤人心”的理念,引領崇德向善的社會風尚。

法院當庭宣佈,對小趙裁定減去有期徒刑五個月,緩刑考驗期縮減五個月。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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