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邊多次嘗試攔阻路人,強行要求對方觀看不雅視頻!男網紅被判七個月

10月11日,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檢察院公佈了一則案例。

一名男網紅來杭州玩直播,結果被抓,還獲刑七個月!到底發生了什麼?

浪浪(化名)平時喜歡瀏覽網絡上的“抽象視頻”,並因此結識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開始嘗試“抽象直播”。

他們的直播內容以誇張、搞笑的戶外行爲爲主,比如旱地游泳、互相潑水或潑麪粉等,以此吸引粉絲打賞。

2024年12月,浪浪和直播的同事一起來到杭州,利用某直播工作室的賬號,開啓了往常的“抽象直播”,觀看的粉絲在直播頁面或粉絲羣發起任務,浪浪完成後一般會收到打賞。

後來,任務內容逐漸升級,從喝白酒、與陌生人換菜,直至被要求“在馬桶裏喫泡麪”。

爲博取關注,浪浪真的將泡麪倒進馬桶並食用。直播從白天播到傍晚,一播就是幾個小時,觀看人次累計達上千人次。

有粉絲提出“拍全裸視頻發家族羣就給2000元”,浪浪果真讓同事在鏡頭外幫其拍攝了一段十幾秒的不雅視頻,併發送至自己的家族羣,幾分鐘後,他被移出羣聊。

父親打來電話嚴厲斥責浪浪的行爲,警告他做直播要有底線,再這樣下去很有可能涉嫌違法,但浪浪不以爲意,繼續直播。

隨後,有粉絲提議把視頻放給路人看。於是在當晚九點多,褪去酒意的浪浪拿着播放着全裸視頻的手機和直播設備,在西湖邊多次嘗試攔阻路人,強行要求對方觀看視頻,但都遭到了拒絕。期間,還有擺攤女子警告浪浪要報警,浪浪也只是笑笑離開。

他不僅試圖向成年男女展示,甚至還尾隨一名未成年男生,將視頻強行懟到對方面前,男生反應過來後趕緊轉身跑開了。

此時,直播間彈幕不斷煽風點火,有粉絲甚至提議“當着家長面給孩子看”。直到有網友提醒浪浪已經有人報警了,浪浪嚇得趕緊關閉了直播間並回到酒店。後民警在酒店房間內將浪浪抓獲歸案。

2025年1月26日,浪浪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上城區檢察院批准逮捕,同年4月27日起訴至法院。同年5月27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

以案釋法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規定: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根據《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補充規定》第八條:“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情節惡劣’:……(三)追逐、攔截、辱罵、恐嚇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

浪浪爲追求刺激,隨意追逐、攔截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不特定多人,給他人強行觀看不雅視頻,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破壞了社會秩序,構成尋釁滋事罪。

提醒

違法和犯罪之間往往僅存一線之隔,正如浪浪的父親所說的那樣:“做直播要有底線。”

在流量至上的喧囂時代,部分直播內容生產者爲了追求刺激、迎合部分觀衆獵奇心理,誇張表演、低俗炒作,挑戰着公序良俗,不斷遊走在法律的邊緣。

法律從不姑息以傷害社會爲代價的“流量狂歡”,等待那些踐踏底線者的,終將是法律的審判。

注:文中涉案人物名均爲化名

來源:上城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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