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江蘇如東、海安等地的市民發現,一到半夜時分,就有一艘小船在內河水域作業,感到異常於是報警。
警方調查發現,李某某一家人分工協作,使用自制電魚工具在如東、海安等地內河水域進行非法捕撈,兩個月內電魚超2000公斤,違法所得13000餘元,形成了“捕撈、運輸、銷售、結算”的一條龍犯罪鏈條。
經評估,該行爲造成漁業資源損害價值4萬餘元。目前,3人因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至8個月,均適用緩刑,並承擔全部生態損害賠償責任。
來源:荔枝新聞、FM93交通之聲
前段時間,江蘇如東、海安等地的市民發現,一到半夜時分,就有一艘小船在內河水域作業,感到異常於是報警。
警方調查發現,李某某一家人分工協作,使用自制電魚工具在如東、海安等地內河水域進行非法捕撈,兩個月內電魚超2000公斤,違法所得13000餘元,形成了“捕撈、運輸、銷售、結算”的一條龍犯罪鏈條。
經評估,該行爲造成漁業資源損害價值4萬餘元。目前,3人因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至8個月,均適用緩刑,並承擔全部生態損害賠償責任。
來源:荔枝新聞、FM93交通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