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家3口半夜偷偷電魚,兩個月電了2000公斤賣了13000多元,三人均獲刑

前段時間,江蘇如東、海安等地的市民發現,一到半夜時分,就有一艘小船在內河水域作業,感到異常於是報警。

警方調查發現,李某某一家人分工協作,使用自制電魚工具在如東、海安等地內河水域進行非法捕撈,兩個月內電魚超2000公斤,違法所得13000餘元,形成了“捕撈、運輸、銷售、結算”的一條龍犯罪鏈條。

經評估,該行爲造成漁業資源損害價值4萬餘元。目前,3人因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至8個月,均適用緩刑,並承擔全部生態損害賠償責任。

來源:荔枝新聞、FM93交通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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