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6日,江西信豐。晚上23:12分許,郭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後座載一人)行至嘉定鎮某路段時,在機動車道內逆行,且未開車燈,導致一輛正常行駛的小汽車無法及時發現、無法及時躲避,雙方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兩車受損,郭某及其所載乘客受傷。
交警調查認定,郭某未按規定車道行駛、逆行,負全部責任,小汽車無責任。
交警提醒
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和機動車一樣應當遵守“右側通行”的規定,並且要走非機動車道!需要橫過機動車道時,應當下車推行!
2025年10月26日,江西信豐。晚上23:12分許,郭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後座載一人)行至嘉定鎮某路段時,在機動車道內逆行,且未開車燈,導致一輛正常行駛的小汽車無法及時發現、無法及時躲避,雙方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兩車受損,郭某及其所載乘客受傷。
交警調查認定,郭某未按規定車道行駛、逆行,負全部責任,小汽車無責任。
交警提醒
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和機動車一樣應當遵守“右側通行”的規定,並且要走非機動車道!需要橫過機動車道時,應當下車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