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近日,河南鄭州的一位家長李女士表示,兩年前兒子因身材較同齡人矮小,到醫院檢查,被醫生誤診爲“矮小症”,注射生長激素半年後確診I型糖尿病,“每天打四針胰島素,打了2940針。”
李女士提供的司法鑑定書顯示,患兒“矮小症”診斷錯誤,醫院對患兒的診療行爲存在過錯,過錯與患兒的損害後果存在一定因果關係,過錯爲次要原因。
當地衛健委稱,相關事宜已轉交涉事醫院處理。院方稱正走司法程序,會按法院判決承擔相應責任。

當事人出院記錄。圖源網絡

該事件的司法鑑定意見書。圖源網絡
“既然司法鑑定書認定醫院對患兒診療行爲存在的過錯爲損害後果的次要原因,從法律上來說,就是需要承擔次要責任,即承擔患者的全部損失的30%-40%左右。”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松濤律師告訴潮新聞記者。
陳松濤表示,在該事件中,家長可主張的核心賠償主要就是治療費用,以及爲治療產生的交通費、家長的誤工損失等。在後續的司法程序中,家屬也要準備好關鍵證據,已經產生的費用要提供相應的支付憑證和發票,比如醫療發票、交通發票、家長的誤工損失等。如果因嚴重的糖尿病導致殘疾,還可以主張殘疾賠償金。
據此前媒體報道,通常而言,患有糖尿病、對生長激素過敏、骨骺已經閉合、有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腫瘤、免疫性疾病、急性感染期等情況不適合打生長激素。同時,即使孩子身高較嚴重偏離平均身高,也必須達到疾病狀態的矮小纔有必要使用生長激素治療。同時還要注意,有些特殊的矮小性疾病不適合甚至禁忌使用生長激素。河北某醫院一名兒科醫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即使經醫生評估身體狀況可以打生長激素,也有可能產生副作用,比如血糖升高、內分泌紊亂,部分兒童還可能出現甲狀腺機能減退,或者伴有關節疼痛、脈管綜合徵、肌痛、僵硬等。有醫生指出,兒童注射生長激素需要指徵,不能單純依據兒童身高判斷是否需要注射。生長激素可能會給使用者帶來內分泌紊亂、肱骨頭滑脫、脊柱側彎等健康風險。
潮新聞 記者 肖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