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10歲男孩遭虐待渾身是傷,檢察院及時介入並批捕繼母

“檢察官阿姨,我現在每天都能安心睡覺了。”1月4日,在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曹景芹回訪時,司法救助對象陽陽悄悄告訴她。

2025年6月,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檢察院未檢部門接到教育局轉來的強制報告線索:某小學班主任多次發現10歲的學生陽陽身體有多處新舊傷痕。金鳳區檢察院立即啓動應急預案,聯合公安機關、民政、婦聯等部門,第一時間將陽陽帶離臨時安置於福利院,安排專業社工全程陪伴,最大限度減少環境變動帶來的二次傷害。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陽陽體表有多處陳舊傷痕,面積達體表面積近11%,構成輕傷一級。據此,金鳳區檢察院以涉嫌虐待罪批准逮捕了陽陽的繼母丁某。然而,問題接踵而至:陽陽與父親、繼母丁某共同生活,其父親常年跑長途運輸,家庭經濟拮据,丁某被捕後,家中其餘3個幼童無人照料。

曹景芹陷入沉思:簡單的批捕、起訴就能解決問題嗎?刑事追訴後,這個家庭將何去何從?如果機械執法,這個家庭將徹底崩潰——陽陽父親將無法工作,4個孩子可能面臨分散安置,家庭紐帶將被徹底割裂。

“我們辦案團隊成員反覆研討後,認爲辦理此案不能僅僅滿足於完成刑事追訴程序,而應着眼長遠,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曹景芹告訴記者。

在審查起訴階段,丁某認罪態度較好,考慮到家中確有年幼子女需要照料,經綜合評估後,檢察機關依法對丁某變更強制措施爲取保候審。釋放丁某的當天,檢察機關聯合公安機關、民政、婦聯、社區及司法社工,對丁某開展訓誡教育,嚴肅指出其行爲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同時,也給她指明瞭改過自新的方向。近日,金鳳區檢察院以丁某涉嫌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建議適用緩刑。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建議。

考慮到陽陽的父親長期疏於履行監護職責,而丁某則是直接侵害人,陽陽不能再繼續生活在這個家庭,其父親已不適宜擔任監護人,而其生母拒絕履行監護義務,陽陽的祖父母向檢察機關表達了變更監護權的意願,金鳳區檢察院迅速開通綠色通道,依法支持陽陽的祖父母向法院提起變更監護權訴訟。因爲陽陽的祖父母家庭經濟困難,金鳳區檢察院主動啓動司法救助程序,爲陽陽申請到3萬元救助金,緩解其生活、學習及心理治療的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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