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密關係不是‘免罪符’,大家要謹記熟人詐騙的這幾個特點,保護好個人財產……”2025年10月28日,山東省桓臺縣檢察院深入當地某社區開展以案釋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以辦理的一起熟人詐騙、盜竊案件向社區居民開展針對性普法宣傳,用身邊事提醒居民擦亮雙眼、提高警惕。
2024年6月,張女士與趙某相識於一場朋友的聚會中。初次見面,趙某身穿名牌服裝,開着豪車,聊天時透露出自己優越的家庭條件,自稱父親是某知名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家裏有多套房產。趙某體貼入微的關心和優越的物質條件贏得了張女士的芳心。戀愛期間,他對張女士十分殷勤,還承諾爲張女士的父親介紹工作。相處三個月後,張女士徹底放下了戒心,將自己的家庭情況、工作收入如實告知,還把自己家的鑰匙給了趙某。
在張女士眼中,趙某就是理想的男友,她甚至開始和對方規劃未來的生活。但讓她沒想到的是,這看似完美的感情從一開始就是一個騙局。
2024年12月初,張女士與趙某一起回家時,發現放在臥室抽屜裏的首飾盒被動過——裏面的黃金手鐲、項鍊、戒指等物品不翼而飛,共計有60餘克。張女士立即報警,趙某在現場表現得十分着急,主動提出陪張女士去派出所,還貼心安慰道:“錢不是問題,我可以再給你買。”
公安機關經勘查現場,發現張女士家的門窗完好、無暴力入侵痕跡,且當事人無法確定具體被盜時間,該情形高度符合熟人作案的特徵。民警隨即對張女士近期接觸的人員進行排查,發現趙某並非富二代,也沒有在名企工作的父親,豪車是他租來的,而且在2022年他曾因盜竊前女友4萬元現金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綜合以上情況,公安機關將趙某鎖定爲重大作案嫌疑人,經進一步調取其手機數據發現,趙某近期的微信賬單中有多筆收款來自周邊區縣的黃金回收商戶,與案件失竊財物去向高度關聯。2025年3月,桓臺縣公安局依法將趙某涉嫌盜竊案移送至桓臺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在證據審查過程中,一個細節引起了辦案檢察官的注意。趙某母親文化水平低,平時與人微信聊天只會使用語音功能,但是與張女士微信聊天的“趙某母親”,卻一直是用文字進行溝通。在案發前一個月,“趙某母親”曾多次通過微信向張女士借黃金首飾,張女士不好拒絕,便通過趙某借給“趙某母親”三件黃金首飾,共計30餘克,直至案發仍未歸還。辦案檢察官懷疑與張女士微信聊天的“趙某母親”另有其人。針對以上線索,辦案檢察官與偵查人員積極溝通,引導偵查人員補充偵查。
最終查明,與張女士微信聊天的“趙某母親”其實是趙某。他在取得張女士的信任後,在自己手機上登錄母親的微信賬號,假借母親的名義向張女士借用黃金首飾後出售,隨後更是變本加厲,直接將張女士所有的黃金首飾洗劫一空,出售給鄰近區縣的黃金回收商戶。
2025年5月,桓臺縣檢察院以趙某涉嫌詐騙罪、盜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在紮實的證據面前,趙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爲供認不諱,當庭認罪。6月24日,法院以詐騙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四年五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來源:檢察日報·明鏡週刊
作者:張鵬 楊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