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將13段工作經歷壓縮爲3段被公司辭退,起訴索賠,法院判了

近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勞動爭議案。員工張某入職某服裝公司時隱瞞真實工作經歷,將13段短期工作虛構爲3段長期穩定經歷,公司發現後將其辭退,張某起訴索賠3萬餘元賠償金。

法院審理認爲,工作經歷屬於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之一,勞動者應如實說明,張某先後在13家公司工作,且絕大部分工作經歷的時間少於一年。法院認定其行爲屬於弄虛作假,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合法,法院判決駁回張某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訴請。張某不服,提起上訴。法院駁回其訴請,維持原判。

來源:@陝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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