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被告人林某經過精心策劃、周密實施,一夜之間盜走商場內金飾 、玉鐲等商品涉案總價值達140餘萬元!
案情回顧
被告人林某曾參與商場消防改造項目,熟悉商場內部結構,因無力償還貸款,便將“歪心思”動到了商場內的一家珠寶店上。經過一段時間觀察,他摸清了一個“規律”——這家珠寶店每晚打烊後,未將黃金首飾等貴重物品收回保險櫃,而是留在櫃檯內,便認爲有機可乘。
於是,他攜帶商場消防改造圖紙等作案工具,從地下停車場進入商場,經由空置商鋪吊頂藏身於通風管道內,潛伏近9小時。至次日凌晨3時,換裝後從吊頂“閃現”,撬鎖盜走珠寶店內黃金首飾1885.421克、玉石手鐲6個,並順手竊取隔壁專賣店的衣物、鞋子等商品。得手後,林某於當日下午將部分黃金出售。
警方接到報案後迅速成立專案組,調取查看“天網”及社區監控,迅速鎖定嫌疑人行蹤,案發後僅9小時便將林某抓獲,並從其車內查獲剩餘黃金首飾、玉石手鐲等被盜物品。通過及時有效的追贓挽損工作,該部分被盜物品及贓款已如數退還被害人,林某隨後亦退賠了被害人主要經濟損失。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林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祕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盜竊罪。鑑於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已退賠被害人的主要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最終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同時責令繼續退賠被害人剩餘經濟損失,並對作案工具予以沒收。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法官提醒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財富的積累必須通過合法勞動換取,切莫因一時貪念觸犯法律底線,否則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本案中,珠寶店打烊後未及時將貴重物品清點入櫃,這一安全防範漏洞給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
來源: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哈爾濱日報、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