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今年有哪些案例寫入最高法工作報告?一起關注。
案例一:16人被判死刑立即執行,人民法院依法嚴懲跨境犯罪
2025年,人民法院依法審判“緬北系列電詐案”,對緬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團16名主犯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域外侵害我公民犯罪依法必懲,有力震懾跨境犯罪。
案例二:AI幻覺造成損失誰買單?法院以案定責明晰責任邊界
某生成式人工智能應用程序在提供服務中提供了不準確信息(俗稱“AI幻覺”),使用者梁某認爲對其造成了損害,故將該人工智能的開發運營商告上法庭。法院經審理後認定,研發者已善盡注意義務,且未實際損害原告權益,故判決不構成侵權。
案例三:司法護民生,“拆圍牆”更“破心牆”
針對佔用公共綠地私搭花園的行爲,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當事人恢復原狀,維護了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讓公共權益得到維護,讓鄰里溫情得以迴歸。這一判決拆去的不只是一道物理層面的違建牆,更推倒了橫亙在鄰里之間的“心牆”。
案例四:合法經營應被尊重,惡意詆譭必受懲處
某網絡主播持續詆譭、嚴重侵害知名企業胖東來商譽及經營者名譽。法院依法判令該主播立即停止侵權,賠償損失並公開道歉。合法的經營應當被尊重,正當的批評應當被包容,而惡意的詆譭必須受懲處。人民法院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以高質量司法服務高質量發展。
案例五:公正判決護權益,司法護航穩外資
韓國一洋藥品株式會社在華投資的中外合資公司經營期限即將屆滿,公司具備可分配利潤,中方股東濫用表決權,拒絕分配利潤。人民法院依法保障韓國股東權益,公正判決有效提振韓方投資信心,促使韓方擴大在華投資並新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