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纖維製品禁止使用再加工纖維原料

本報北京1月14日電 (記者林麗鸝)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近日出臺的《纖維製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將嬰幼兒纖維製品、學生服、內衣、絮用纖維製品等產品作爲重點監管對象,圍繞原料、生產、標識三大關鍵環節,打出精準防控“組合拳”。

原料嚴管不鬆懈。針對不同風險等級的產品,實施差異化原料禁用管理。對嬰幼兒纖維製品和貼身內衣等重點產品,在強制性國家標準基礎上進一步收緊要求,明確禁止使用再加工纖維作爲原料進行生產。

關鍵環節嚴把控。纖維製品生產者、銷售者必須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確保質量責任可追溯。對學生服等具有集中採購、統一使用特點的產品,嚴格執行供貨前送檢制度,確保每一批次產品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信息標識嚴要求。學生服、內衣、嬰幼兒纖維製品等產品標識應包含纖維成分、含量及安全技術類別;對於非生活用絮用纖維製品,必須在顯著位置標註“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標籤。

《纖維製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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