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售僞劣保健品專騙中老年男性

本報訊 記者章寧旦 通訊員白升蓮 趙彩紅瞄準中老年人對健康的渴望心理,通過虛假宣傳向中老年人推銷“特效保健品”牟取非法利益,詐騙錢財超500萬元。近日,廣東省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起案件作出二審判決。

2020年9月,魏某峯等3人共同出資成立公司,招募周某等多名業務員以銷售某保健品的名義從事電信網絡詐騙。該團伙分工明確,實行分組管理,通過某推廣引流公司在多個社交媒體平臺發佈廣告,以虛假誇張的宣傳吸引中老年男性目標客戶主動添加公司業務員爲聊天好友。業務員統一使用一個賬戶暱稱並假扮女性,根據公司的話術腳本,以固定的套路模式向客戶瞭解信息,編造虛假的保健品產品信息、產品來源,使客戶誤以爲銷售人員具有該方面的專業知識。

同時,該團伙利用中老年男性的心理特點,謊稱服用產品可以達到“治療陽痿、腎虧、痛風、前列腺炎等多種疾病”“提高睡眠質量、提高免疫力、促進人體肌肉增長”等效果,對症下藥騙取客戶信任,誘導客戶購買產品,從中牟取高額利潤。據統計,該犯罪團伙騙取中老年人錢財共計2169人次,金額達430餘萬元,受害人遍佈全國各地。

2021年1月,魏某飛成立工作室並招募王某能等多名業務員,照搬上述詐騙模式騙取中老年人錢財共計414人次,金額達71萬餘元。

經鑑定,該團伙推銷的保健品產品不具備醫學認可的治療功效,切片產品外包裝八項指標均不符合相關要求。

連州市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認爲,被告人魏某峯等21人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通信工具、互聯網等技術手段,以虛構身份、隱瞞真相等方法推銷所謂的保健品,結夥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遂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魏某峯等21人有期徒刑13年至1年2個月,並最高處罰金50萬元。

魏某峯等11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清遠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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