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逃亡期間被詐騙40多萬元,警方披露案中案細節

山東淄博警方近日破獲了一起案中案。張某以能爲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等爲由,自2024年3月以來,僞造公安、檢察機關法律文書,先後騙取多名受害人100多萬元。要釐清張某僞造國家公文實施詐騙案,還得從其中一位受害人——同時也是另外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說起。

2024年3月,淄博市公安局向柳泉分局刑偵大隊移交案件線索,有跡象顯示山東東營某公司有大量向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嫌疑,柳泉警方立即展開調查。

公司註冊地與實際經營地以及實際控制人分別在兩個城市,這讓警方提高了注意。經過近一個月的數據分析和調查取證,警方發現涉案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爲宋某晨,涉案公司自2022年起,先後爲10多個省份的160多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高達3億多元,給國家造成稅款流失4000多萬元。

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刑偵大隊一級警員 馮天磊:它(涉案公司)一般是按開票金額點數來收費,1.5%到3%,甚至說更高比例來收取購票費,(購票企業)通過郵寄的方式拿到發票,然後再去稅務局進行抵扣。

就在警方偵查過程中,宋某晨聞風而逃,警方隨即上網追逃。直到今年1月,宋某晨落網後供述了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事實,不過面對警方的追捕他卻強稱,自己的案子早已被執法部門處理過了。

仔細甄別 假法律文書露馬腳

抓獲宋某晨的正是柳泉公安分局的民警,民警卻不知道什麼時候給他採取過取保候審。正當民警疑惑時,宋某晨拿出了3份柳泉警方和山西太原檢察機關開具的法律文書,企圖證實自己的清白。

宋某晨向民警提供的3份所謂法律文書,其中有兩份爲柳泉公安分局開具,另一份則出自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檢察院。

民警將這三份法律文書與真實的法律文書進行仔細比對,發現其中多個細節有僞造痕跡,但如果不是專業人士仍不易判斷識別。

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 王德臣:這份法律手續看上去非常逼真,但是通過詳細甄別我們發現有三處破綻,首先是這個法律手續的法律文書號,我們分局一般使用柳公刑作爲這個法律文書號,但是嫌疑人使用了柳公經,這與我們正常情況不相符,第二個就是案件名稱,我們一般以公司加上罪名對案件進行命名,但是這個法律文書使用了嫌疑人加罪名進行命名。

第三處破綻就是假法律文書的印章存在異常。除了冒充柳泉公安分局開具的兩份法律文書之外,還有一份是假冒太原檢察機關對宋某晨開具的《不起訴決定書》。

警方確認了宋某晨提供的這些法律文書是僞造,但從他的反應來看,宋某晨應該是確信這些文書是真實的,那麼,這些假文書又是從哪兒來的呢?據宋某晨供述,他在逃亡期間,通過朋友認識了東營的張某,張某聲稱父親是部隊高官、手眼通天,有辦法幫宋某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些法律文書正是他花錢讓張某搞來的。

修圖僞造法律文書 詐騙百餘萬元

宋某晨表示,他一開始也不信任張某,但與張某交往一段時間後,他發現張某開豪車,住高檔小區,逐漸讓他相信張某家是有背景的,於是張某成了他眼中能“消災”的貴人。

宋某晨委託張某幫忙找人解決被警方通緝追捕和麪臨的牢獄之災。張某聲稱認識淄博市公安局領導以及主辦案件民警,並以打點關係爲由,讓宋某晨先拿40萬元活動經費。

之後,張某又以其他理由向宋某晨索要3萬元現金。2024年10月,張某給宋某晨假冒的《取保候審決定書》等兩份法律文書,稱他的訴求已解決。其間,宋某晨還找到張某,說在山西還有一起涉嫌虛開發票案已移送至檢察院,同樣要請張某找人擺平此事。

今年1月9日,辦案民警經過10多個小時的蹲守,在東營張某租住的別墅將其抓獲。

據張某供述,他瞄準一些企圖以旁門左道逃避責任或攫取利益的羣體,就是利用了他們明知不可爲卻偏要犯險的心理,即使發現被騙,他們也多半會啞巴喫黃連不予追究。

警方查明,從2024年以來,張某還以相似的方式爲山西晉中的李某辦理工作升遷,爲山東臨沂警方通緝的網上逃犯莊某辦理取保候審等,騙取多人現金共計100多萬元。

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局長 王建國:在此提醒廣大人民羣衆,公安、檢察機關辦理案件一定會嚴格規範,我們的法律文書會依照法律程序送達,不會通過無關人員轉交,在此也提醒羣衆,不要輕信那些花錢找關係能夠減輕罪責(謊言),以免上當,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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