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爆致5死11傷,廠長等6人被追刑責!

一條生產線出事故

竟造成多家企業

人員傷亡

2024年7月17日12時56分許

江蘇省江陰市恆園彩纖有限公司

發生一起閃爆事故

造成5人死亡,11人受傷

直接經濟損失1528.3萬元

近日,無錫市應急管理局公佈了

該起事故的調查報告

報告指出

此次事故主要教訓之一是

“廠中廠”專項整治不徹底

對同一車間多條生產線

分開出租混合作業

新增安全風險認識不足

未督促企業及時採取有效管控措施

導致一方發生事故

波及相鄰企業員工

擴大事故後果

調查認定,無錫江陰市恆園彩纖有限公司“7·17”較大閃爆事故是一起因崗位員工盲目操作,生產單元安全設施缺失,現場應急處置不當,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履職不到位而導致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1.事故廠房和紡絲生產線出租單位:江陰市第一化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第一化纖公司”)

2.事故發生單位:江陰市恆園彩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園公司”),承租事故廠房2號紡絲生產線

3.事故過火及人員受傷單位:江蘇永一環保化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一公司”),承租事故廠房1號紡絲生產線

4.事故過火及人員傷亡單位:江陰市吳盛纖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吳盛公司”),承租事故廠房3號紡絲生產線

5.事故過火及人員傷亡單位:江陰市吳藝環保化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吳藝公司”)承租事故廠房4號紡絲生產線

6.第一化纖公司股權持有單位:江蘇無染彩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染彩公司”)

7.設計、製造和安裝2號紡絲生產線真空提純系統單位:揚州普立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立特公司”)

事故發生經過

2024年7月16日21時10分許,恆園公司紡絲生產線真空泵電機故障停機,真空泵崗位員工董昌華排除故障後重新啓動南側一組真空泵。因準備臨時停產和檢維修設備,廠長唐軍隨後又關閉了真空泵,爲便於排料,中控系統崗位人員根據唐軍要求將導熱油溫度設置爲280℃,冷凝系統設備正常開啓,但夜間未組織員工排料。

7月17日8時許,唐軍組織召開會議,安排真空泵組組長張偉良對真空冷凝系統進行檢修保養。9時許,恆園公司安排4名員工進行排料,約排料12-16托盤,釜內剩餘原料約1.8噸。11時50分,張偉良清理冷凝器,打開冷凝器人孔後,發現有白色氣體冒出,隨即關閉連接冷凝器的2個氣相閥。

12時許,多名員工向唐軍反映冷凝器氣相閥區域存在白色氣體泄漏,並伴有刺鼻氣味。

12時17分,唐軍用打溼的石棉覆蓋氣相閥泄漏處。

12時56分29秒,監控畫面顯示,2號生產線混料提純釜附近突然出現爆閃亮光並迅速增強,多處出現震動現象,燃燒波迅速擴張,隨後畫面消失。

事故直接原因

恆園公司員工盲目關閉真空泵和氣相閥,混料提純釜內物料持續加熱分解產生有機廢氣,員工發現有機廢氣泄漏後現場未正確處置,釜內氣體積聚達到爆炸條件,遇點火能量發生閃爆,釜本體與端蓋分離移位,與釜體連接的導熱油管線斷裂,大量高溫導熱油噴濺引發火災,爆炸衝擊波和燃燒波迅速擴張造成人員傷亡。

事故暴露問題

1.企業主體責任缺失:

恆園公司。未制定紡絲生產線真空提純系統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未對真空提純系統進行安全風險辨識和制定管控措施;未制定真空提純系統現場處置方案;對真空提純系統崗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真空提純系統真空度不足報警後未處置,未及時有效消除事故隱患。

第一化纖公司。真空提純系統技術改造未開展安全設施“三同時”,未及時發現並消除真空提純系統安全設施缺失的事故隱患,將安全設施缺失的紡絲生產單元出租給恆園公司使用;未向恆園公司提供真空提純系統工藝操作手冊,未告知真空提純系統的安全生產要求。

普立特公司。設計、製造和安裝的真空提純系統未設置緊急泄壓排放裝置,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2.監管不到位:

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履職不到位,對存在真空提純工藝的再生化纖企業安全監管不到位,對事故單位長期未辨識真空提純系統安全風險及操作規程缺失等問題不掌握;對“廠中廠”專項整治不徹底。

6人追究刑事責任

1.唐軍,恆園公司廠長。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張偉良,恆園公司真空泵組組長。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3.曾熒曉,恆園公司法定代表人,生產經營負責人。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4.張強,恆園公司生產經營負責人。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5.李熊彪,2023年至2024年5月,擔任第一化纖公司總經理,2024年5月至事故發生時,擔任第一化纖公司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6.徐華偉,2024年5月至事故發生時,擔任第一化纖公司總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事故主要教訓

1.生產工藝安全風險認識不足:多年來,屬地監管部門、使用單位對該工藝存在燃爆風險認識不足,都未採取有效管控措施。真空提純系統技術改造時,設計單位也未考慮到該工藝存在的燃爆風險,生產設備缺乏緊急泄壓排放裝置。在釜內餘料未排盡並長時間處於高溫狀態下,員工盲目關閉真空泵和氣相閥,導致釜內氣體積聚泄漏。有機氣體泄漏後,員工貿然用打溼後的石棉覆蓋泄漏處,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企業也未立即組織人員撤離,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2.企業安全管理流於形式:恆園公司多年來未組織制定關鍵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現場處置方案,對員工教育培訓不到位,釜內有機廢氣不斷積聚發生泄漏後,員工仍繼續作業。第一化纖公司作爲事故廠房和設備出租方,未按要求告知承租方設備的安全生產要求,未及時督促承租單位存在的多個隱患整改閉環;未督促事故廠房內4家承租單位互相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現場也未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化纖行業監督管理不到位:監管部門多年來未曾深入開展化纖行業安全形勢研判與風險分析,對真空提純工藝存在燃爆風險不掌握,部分再生化纖企業使用的真空提純裝置缺乏緊急泄壓排放裝置,生產車間內的控制室設置不合理。屬地監督檢查人員對事故相關單位檢查不規範,未有效督促企業制定完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現場處置方案、壓實出租方統一協調管理職責。

4.“廠中廠”專項整治不徹底:存在以專職安全員巡查和企業聘請的諮詢服務機構定期檢查代替專項排查的問題。事故發生後,經現場勘察,事故車間及生產設備存在多項安全隱患。對同一車間多條生產線分開出租混合作業新增安全風險認識不足,未督促企業及時採取有效管控措施,導致一方發生事故,波及相鄰企業員工,擴大事故後果。

來源:無錫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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