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不少網友轉發“4月1日出臺新規全國嚴查後排安全帶”的消息。
據福建廣電《第一幫幫團》,記者向全國多地公安交管部門諮詢瞭解到,我國並未在4月1日出臺關於後排安全帶的全新法律規定。
但需要明確的是,沒有新規,不代表沒有要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其中“乘坐人員”就包含前後排所有座位。
可見,後排乘客不繫安全帶,從來都不是“小事”,而是明確的違法行爲。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曾多次發佈事例提醒:
2026年2月21日,浙江台州。臺金高速上一輛小轎車突發右後輪爆胎,車輛失控旋轉猛撞中央護欄,快速旋轉中,後排兩名乘客因未系安全帶均被甩出車外,導致一人多處骨折,一人皮外傷,萬幸均無生命危險。
2026年2月18日,在河南新密,馬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沿G343國道行駛,在一處斑馬線路口左轉彎時,被後方一輛小轎車追尾。馬某車上的兩名乘車人均未系安全帶,在碰撞瞬間,一人與車內座椅發生碰撞受輕微傷,另一人則從後窗摔出車外受傷。
交警提醒
安全帶是生命帶!生命安全容不得絲毫馬虎大意!
規範使用安全帶,在意外發生時可將人員固定在座位上,大大降低受傷程度!廣大司乘人員切記:無論前後排,全程都繫帶!
來源丨第一幫幫團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