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2025年暑假臨近,未成年人違法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進入高發期。近日,青海省海東市互助土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慘痛案例,17歲少年無證駕駛摩托車致一死一傷,爲廣大家長和青少年敲響安全警鐘。
2025年3月23日傍晚,17歲的小橙(化名)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搭載同學小林(化名,16歲)回家。途中因超速行駛、未保持安全車距,與賈某某駕駛的車輛猛烈相撞。事故造成小橙頸椎爆裂骨折全癱,經搶救無效死亡;小林右側脛骨骨折重傷。
交警部門認定,小橙無證駕駛、超速且未佩戴頭盔負主責,賈某某超速行駛負次責。因賠償協商未果,小橙父母及小林父母將賈某某和保險公司訴至法院,索賠共計51萬餘元。
法院認爲,小橙明知未達法定駕駛年齡仍違法上路,自身過錯顯著,應承擔70%事故責任;賈某某超速行駛承擔30%責任。經調解達成協議: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付18.47萬元,賈某另行支付小橙家屬19萬元;小林獲賠交強險1.53萬元,剩餘2700元醫藥費由賈某某承擔。
法官提醒
“這樣的悲劇本可避免!”承辦法官痛心指出,暑期是未成年人危險駕駛高發期,家長務必履行監護職責:
1.嚴守年齡紅線。駕駛摩托車需年滿18週歲並取得駕照,騎行電動自行車須年滿16週歲,騎行自行車須年滿12週歲。
2.強制佩戴頭盔。數據顯示,正確佩戴頭盔可降低摩托車事故死亡率40%以上。
3.強化車輛管理。家長應妥善保管機動車鑰匙,杜絕未成年人擅自駕駛。
4.完善風險保障。機動車主務必及時投保交強險及商業險,降低事故經濟風險。
少年之殤,教訓深刻。互助縣人民法院呼籲全社會共同關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築牢暑期安全防線,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