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出車禍找人頂包,坑了自己,也坑了朋友

2025年6月11日下午,杭州臨安龍崗鎮上演一起“偷樑換柱”的戲碼。

駕駛人吳某某飲酒後發生交通事故,爲逃避處罰找好友來爲其頂包被交警識破。

最終,吳某某被判處拘役並處罰金,兩名好友分別被處拘留並處罰金。

當日,吳某某飲酒後駕駛浙E**097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G330洞合線575公里150米路段時,與道路外農戶院牆發生碰撞,造成車輛及院牆受損,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警方提供

他看着眼前的車禍現場開始害怕,擔心酒駕被發現,於是聯繫朋友程某某和汪某某爲自己“頂包”,妄圖掩蓋。

臨安交警昌北中隊交警巡邏途中恰好發現該起單方交通事故,查看現場時卻發現駕駛人不見蹤影。

此時,程某某和汪某某來到現場。見交警已在,程某某趕緊聲稱自己是司機,汪某某則在一旁幫忙附和,打起掩護。

民警感覺沒這麼簡單,通過現場覈查和視頻監控,最終鎖定肇事人實爲車輛所有人吳某某。

眼見頂包之事敗露,程某某主動提出尋找吳某某。原來,他並未走遠,就藏匿在現場附近。在確鑿的證據面前,終於承認自己酒後駕車導致事故發生。經鑑定,吳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爲84.1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最終,吳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十日,並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程某某因提供虛假證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之規定,處行政拘留六日並處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汪某某因提供虛假證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之規定,處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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