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小時5起電瓶被盜,竟是電動車店老闆“監守自盜”

48小時內連發5起電動車電瓶被盜案,羅平縣公安局板橋派出所迅速行動,快速鎖定兩名嫌疑人。令人意外的是,其中一人竟是電動車店老闆!其利用“專業技能”夥同他人瘋狂盜竊25個電瓶銷贓獲利,最終雙雙被刑拘。

7月3日至4日,板橋派出所連續接到轄區5起電動車電瓶被盜的報警。案件涉及羣衆切身利益,派出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對案發區域展開密集走訪調查和線索排查。通過細緻工作,於7月4日,成功鎖定兩名犯罪嫌疑人身份,並於7月8日將二人抓獲歸案。經警方深入偵查,案情浮出水面。

犯罪嫌疑人肖某現年20歲,在羅平縣城龍門街經營一家電動車店,他與現年20歲的董某因分期購買的手機還款日期臨近,手頭拮据,遂萌生盜竊電瓶賣錢的念頭。肖某自恃精通電動車修理技術,準備了拆卸工具。7月2日晚上,肖某夥同董某駕車在羅平縣城內尋找作案目標。因顧慮縣城人員密集、路燈明亮,二人將目標轉向肖某的老家板橋鎮。在板橋鎮樂巖小區,他們發現“機會”,由肖某停車,董某負責將電動車推至監控盲區,再由肖某動手拆卸電瓶並裝入車內。兩人在該小區附近連續盜竊3輛電動車,得手14個電瓶。得手後,在返程途中,二人又“順手牽羊”,分別在板橋一中門口和金雞村內盜竊2輛電動車,再盜得11個電瓶。一晚之間,兩人“滿載”25個電瓶而歸。

次日,肖某將盜竊所得的25個電瓶混同自己店內的部分舊電瓶,以總計2260元的價格售出,並分給董某1800元作爲“報酬”。7月8日,板橋派出所民警在肖某經營的電動車店內將其抓獲。董某在得知同夥落網後,自知法網難逃,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面對警方訊問,二人均對結夥盜竊電動車電瓶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7月9日,肖某、董某涉嫌盜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的後續深入調查以及追贓挽損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進行中。警方提醒廣大電動車車主加強防範,停放車輛時儘量選擇有監控或有人看管的地方,必要時可加裝防盜裝置。同時,正告不法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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