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打火機
引發一起刑案
和10萬元的賠償
近日,廈門市集美區檢察院
發佈這樣一起案件
男子借打火機點菸卻大打出手
結果賠錢領刑,悔不當初
事發一個夏日的夜晚,男子王某(化名)與朋友聚會飲酒後,在商圈周邊等候網約車時,遭遇路人小李(化名)借火點菸。王某出借打火機後向小李索要香菸作爲回報,小李則以香菸交換爲由拒絕歸還王某的打火機,之後雙方從口角爭執迅速升級爲肢體衝突。
經司法鑑定
小李在衝突中遭受下頜骨骨折
構成輕傷二級
雖然王某事後
積極賠償小李醫藥費
和人民幣10萬元
並取得對方諒解
但仍被判處緩刑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