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個打火機,廈門一男子賠10萬元被判緩刑!

一個打火機

引發一起刑案

和10萬元的賠償

近日,廈門市集美區檢察院

發佈這樣一起案件

男子借打火機點菸卻大打出手

結果賠錢領刑,悔不當初

事發一個夏日的夜晚,男子王某(化名)與朋友聚會飲酒後,在商圈周邊等候網約車時,遭遇路人小李(化名)借火點菸。王某出借打火機後向小李索要香菸作爲回報,小李則以香菸交換爲由拒絕歸還王某的打火機,之後雙方從口角爭執迅速升級爲肢體衝突。

經司法鑑定

小李在衝突中遭受下頜骨骨折

構成輕傷二級

雖然王某事後

積極賠償小李醫藥費

和人民幣10萬元

並取得對方諒解

但仍被判處緩刑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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