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男子非法獲取超15億條個人信息,提供自動查詢、打包出售數據等收費服務,被判5年,處罰金940萬元

11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的王某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獲法院判決支持,判決被告人王某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40萬元;支付賠償金100萬元,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向社會公衆賠禮道歉。該判決現已生效。

今年4月,臨平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刑事案件中發現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侵犯衆多不特定人公民個人信息的線索。臨平區檢察院迅速成立專案組,由刑事檢察部門與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協同推進該案辦理。

經查,2020年12月至2024年10月期間,王某某通過網絡非法獲取各類信息數據180億餘條,其中包含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手機號碼等公民個人信息15億條以上。王某某將上述數據存儲於其個人網絡存儲設備中,並通過境外即時通訊軟件搭建“社工庫”機器人,提供自動查詢、人工高級查詢、打包出售數據等收費服務,交易以USDT(泰達幣)結算,累計變現人民幣135萬元。案發後,王某某名下虛擬幣經處置得款人民幣2000餘萬元。

來源:“臨平檢察”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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