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自行車撞傷步行路人,看似是地面“小摩擦”,怎料傷者竟是飛行員,因此而停飛兩個多月,產生了高額誤工費。從“地面”到“雲端”,15萬餘元索賠金額何去何從?
某日傍晚,小張在情侶南路騎行,不慎撞上了正在步行的阿升,導致阿升手腕受傷。說它平常,是因爲這類碰撞時有發生;說它特別,是因爲被撞的阿升職業比較特殊,是一名飛行員。
手腕腫痛,大多數人或許休養幾日便好,但對需要精準操控飛機儀表的飛行員而言,卻可能直接關係到能否重返藍天。果然,航醫評估阿升傷勢後,給出結論:體檢暫不合格。從2024年5月至7月,阿升過上了整整兩個多月“腳踏實地”的生活。
事故發生後,阿升和小張多次溝通,希望協商解決。小張在賠償了醫療費後,對於誤工費、營養費等其他損失遲遲未賠付。於是,阿升訴至珠海市香洲法院,要求小張賠償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賠償金共計15萬餘元。
高額誤工費像一道鴻溝,阻隔了兩人的和談之路。
“因爲這次受傷,我整整停飛了兩個多月,收入少了十幾萬元。”阿升拿出了工資條和停飛通知,一筆一筆計算着“天上的賬”。飛行員工資較高且薪酬結構特殊,一旦停飛,收入將大受影響。
小張心裏卻有點委屈:“你受傷後沒有及時報告航醫,還連續多日參加高強度訓練,傷加重了怎能全算我的?”他承認自己有責任,但認爲阿升在明知手腕受傷後,卻沒有及時休養,可能讓傷情“雪上加霜”,擴大了誤工損失,而且飛行員收入每個月差別很大,不能僅憑以前的工資認定損失。小張經濟並不寬裕,實在無法承受阿升提出的十餘萬元賠償金額。
阿升則表示,受傷初期,醫院檢查並沒有發現大問題,他參加訓練是合規行爲,不存在加重傷情的情況。後續手腕持續疼痛,進一步檢查時才發現傷勢將對飛行工作產生影響,繼而停飛。
一邊是實實在在的收入缺口,一邊是對責任比例的反覆追問,經過多輪協商,雙方的分歧依然巨大。
阿升的損失客觀存在,但小張的質疑也並非全無道理。目前雙方各執一詞,即使以一紙判決作結,也極有可能留下不服上訴或者難以執行的“伏筆”。
一方面,承辦法官和調解員勸解阿升多考慮小張的承受能力,“這次意外確實造成了不小的經濟損失,但索賠也應該衡量對方的經濟能力,可以預料,賠付15萬餘元后,小張的生活也可能被壓垮。”另一方面,承辦法官也提示阿升在其中有所疏忽,“飛行員有其職業特殊性,比起其他職業人羣,你自身更應格外關注傷情。”
同時,承辦法官和調解員積極勸導小張檢視自己的問題,與對方換位思考,“阿升停飛期間,收入銳減,哪怕他後續休養可能不夠徹底,本質上也還是因爲在這次意外中受傷了,要求侵權人承擔一定的誤工費是有法可依的。”
幾次面對面、背靠背地溝通下來,堅冰終於漸漸融化。阿升從堅持要求賠償15萬餘元,到願意坐下來“再談談”;小張從覺得對方“不通情理”,到慢慢對賠償訴求“能理解”。
最終,在事實與情理的天平上,雙方找到了都能接受的平衡點:小張向阿升支付賠償款6.8萬元,糾紛就此了結,雙方握手言和。
不久後,好消息傳來——小張已向阿升付清所有賠償款。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楊美辰、梁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