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掩飾私賣藥品事實,她僱用演員當“父親”簽字擔保

“這起案件雖已審結,但其暴露出的中小企業內部監管缺失問題不容忽視。”2025年12月,四川省蒲江縣檢察院結合一起職務侵佔案特點,開展了企業回訪活動。截至2025年年底,相關企業已及時完善管理制度,並面向全部區域店長完成了一輪法治培訓。

楊某在中專畢業後成爲一家醫藥企業的藥品推銷人員,隨着時間的推移,她在物質慾望中逐漸失去了底線,最終因借網貸和高利貸而債臺高築。2024年年初,楊某成爲某醫藥銷售企業分店店長。起初她也曾立志創下一番事業,然而此前累積的欠款催收電話讓她不堪重負。在巨大壓力和僥倖心理驅使下,她將目光投向了店內那些包裝精美的名貴藥材。

2024年7月,楊某以“團購”的名義向公司申請了幾十盒藥品,轉而以每盒低於標價約300元的價格售賣給回收二手商品的商家。貨款未入公司賬戶,而是直接流入其個人支付寶與銀行卡用於還債。嚐到“甜頭”後,她自此從幾十盒到上百盒地向公司“申請”各種名貴藥材。當公司財務察覺異常,詢問“在途”商品與未回貨款時,她謊稱“存在團購協議,回款需等待”,不斷拖延時間。爲應付盤點,她在系統裏上演“空盤入庫”戲碼——將已私自賣掉的商品重新錄入庫存系統,製造“賬實相符”的假象。當公司催促她追回“團購”貨款時,她用“拆東牆補西牆”的招數,從公司申請更多貨物,售賣後,將部分錢款作爲“回款”交給區域經理,企圖矇混過關。

2024年11月,該公司進行全面盤點,面對公司高層質詢,眼看“紙包不住火”的楊某在某網絡平臺僱用了一名演員冒充自己的父親,一同前往公司“協商”,向公司出具還款承諾書,並由“父親”簽字擔保。在償還公司11萬元後,楊某再也無力填補拖欠公司近68萬元的巨大虧空。爲籌錢歸還欠賬,楊某從該醫藥公司離職,先後入職另外幾家醫藥公司,利用店長職權如法炮製,重複“申請—私賣—侵佔”的犯罪路徑。2025年年初,楊某任職的醫藥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經查,楊某的行爲導致4家藥企累計遭受118萬餘元的損失。

2025年8月12日,該案被移送至蒲江縣檢察院。“在依法辦案的同時,我們也幫助被害企業堵住管理漏洞,讓更多從業者引以爲戒,作爲辦案的延伸點。”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同年9月,檢察官主動走訪被害企業,與企業負責人、財務人員深入座談,“診斷”案發環節,查找企業內部審批、貨品流程、財務監管上的“病竈”,並建議完善內控,加強關鍵崗位人員的法治教育與監督機制。

經蒲江縣檢察院提起公訴,2025年9月,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同時被責令退賠全部違法所得。同時,該院與法院協同合作,將庭審現場打造成一堂沉浸式的法治公開課,讓涉案企業和合作銀行的20餘名關鍵崗位員工代表坐上了旁聽席。庭審結束後,檢察官現場普法,將刑法中關於職務侵佔罪的條文,結合眼前活生生的案例,闡釋了“監守自盜”對個人、家庭和企業造成的深遠影響,推動企業築牢內部監管防線,從源頭遏制類似違法犯罪行爲。

全媒體記者:查洪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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