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消費旺季來臨,爲進一步激發消費需求、釋放消費活力,近日,商務部、 財政部、稅務總局確定在50個城市開展有獎發票試點。6日,部分城市有獎發票抽獎系統已上線。
哪些發票可以參與抽獎?獎金怎麼設置?消費者怎麼操作?一起來看↓
試點城市都有哪些?
這次有獎發票試點城市包括——
直轄市(4個):北京、天津、上海、重慶
計劃單列市(5個):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
其他城市(41個):石家莊、邯鄲、太原、呼和浩特、瀋陽、長春、大慶、南京、無錫、蘇州、湖州、紹興、衢州、合肥、黃山、福州、泉州、贛州、濟南、煙臺、鄭州、開封、武漢、宜昌、株洲、湘潭、廣州、東莞、江門、南寧、海口、成都、瀘州、遵義、昆明、拉薩、咸陽、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
哪些發票可以參與抽獎?
根據通知,此次有獎發票試點覆蓋了日常消費的主要場景,涉及零售、餐飲、住宿、文化藝術、娛樂、旅遊、體育、居民服務業八個民生行業,與百姓“衣食住行”密切相關。
從參與條件看,參與抽獎的發票票面金額應不低於100元;從獎項金額看,單張發票獎金原則上不超過800元。50個試點城市將自行確定並公佈具體抽獎規則。只要在試點城市開具了符合條件的發票,每個人都有參與機會,都有中獎機會。
爲了支持這項工作,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分檔安排獎補資金。其中,超大特大城市不超過3億元,大城市不超過2億元,其他城市不超過1億元。
消費者如何參與活動並兌獎?
與紙質發票刮獎不同,目前大部分都是電子發票,消費者該如何參與活動呢?
寧波已上線有獎發票抽獎系統,市民譚女士購買140元熱水壺後,在店家的指引下,登記了相關信息,上傳發票,就抽中了10元獎金。
據介紹,消費者在消費時取得的單張金額在100元及以上的數字化電子普通發票,都能參加 “有獎發票”活動。需要注意的是,參與活動的發票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同時,發票上購買方信息填寫的是消費者個人姓名,發票的開票日期需要在活動期間。
系統在抽獎後會實時開獎,按規則,獎金實時到賬或延後七天以電子紅包形式派發到平臺賬戶。
此外,技術條件成熟後,各試點城市會陸續啓動抽獎工作。根據政策,本次有獎發票試點實施時間爲6個月,從今年2月持續到7月底。
總檯央視記者/王楠 李廈 寧波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