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重病離世前夜,妻子將賬戶內60餘萬元轉給親戚,再婚家庭的遺產矛盾就此爆發。近日,上海閔行法院審結這起遺產糾紛案,判決妻子返還子女應繼承份額。
2022年1月,張某丙病逝。去世前一天,妻子王某從其賬戶轉出60餘萬元至自己妹夫李某名下。張某丙與前妻所生子女張某甲、張某乙認爲,繼母趁父親病危轉移財產,侵害其繼承權,多次溝通無果後將王某、李某訴至法院。
庭審中,原告主張,父親病危時意識不清,王某擅自轉出鉅款不合常理,案涉錢款屬夫妻共同財產,一半應爲父親遺產。被告王某辯稱,轉賬系歸還妹夫李某購房款,2017年李某曾以現金支付購房款55萬元,因房屋未過戶,故連本帶息返還。李某陳述與王某一致。
法院查明,案涉60餘萬元系王某與張某丙婚姻存續期間所得,屬夫妻共同財產。醫院死亡小結顯示,張某丙去世前兩天已神志欠清,王某單方轉款無法認定爲其真實意願。法院嚴格審查後認爲,二被告陳述存在多處矛盾,且無法提供有效證據佐證“歸還購房款”主張,該辯解不予採信。
法院認爲,王某在丈夫病危,意識不清時單方處分大額共同財產,無合理解釋,侵害了其他繼承人合法權益。一審判決王某返還張某甲、張某乙應繼承錢款份額。王某不服上訴,上海一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案現已生效。
來源:揚子晚報、大象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