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22日發佈關於公開徵求《網絡遊戲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其中提到,網絡遊戲直播不得出現高額打賞。徵求意見稿還提出,網絡遊戲出版經營單位不得在網絡遊戲中設置強制對戰。
同時,網絡遊戲不得設置每日登錄、首次充值、連續充值等誘導性獎勵。網絡遊戲出版經營單位不得以炒作、拍賣等形式提供或縱容虛擬道具高價交易行爲。所有網絡遊戲須設置用戶充值限額,並在其服務規則中予以公示,對用戶非理性消費行爲,應進行彈窗警示提醒。
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方面,草案徵求意見稿稱,網絡遊戲出版經營單位不得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爲,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網絡遊戲出版經營單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實施壟斷行爲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法予以處理。
未成年人保護方面,草案徵求意見稿提到,網絡遊戲出版經營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絡遊戲時段、時長;(二)對容易導致沉迷的、存在不適合未成年人使用內容的遊戲,應禁止未成年人登錄;(三)嚴格執行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的限制性要求,合理限制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務中的消費數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爲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四)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賬號租售、遊戲幣及虛擬道具交易服務,以及陪練、代玩等第三方服務;(五)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隨機抽取服務;(六)網絡遊戲直播不得出現未成年人打賞情況;(七)處理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八)不得有其他不利於未成年人健康的網絡遊戲經營行爲。
防沉迷制度上,網絡遊戲出版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及時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功能或者規則,提供面向用戶的防沉迷舉報受理服務,並每年向社會公佈防沉迷工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