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有調查發現,不少用戶在二手交易平臺上售賣藥品,包括已拆封的藥品、國外藥品、“祖傳祕方”、自制中藥等。這類賣家通常沒有相關經營資質,各種內服或外用的藥品甚至沒有相關標準、批號、規格、成分等信息,卻宣稱“能治百病”,通過二手交易平臺悄然流通。藥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上市、流通都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批手續,售賣也有資質要求。二手交易平臺中的多數藥品交易不僅不能保證質量,甚至不能保證藥品的品名和內容物一致,有很大安全隱患。在二手交易平臺涉藥買賣的問題上,各方主體應積極配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共同維護藥品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時 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