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臨時法規定:維修後,消費者將額外獲得12個月保修期

據外媒報道,近日,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就“維修權”指令的臨時版本達成一致。該指令提出了幾個關鍵方面,其中包括製造商在維修後需爲消費者提供額外的12個月保修期,必須以合理價格提供備件,並接受二手或3D打印的備件。

根據這項臨時法規,歐盟將強制要求製造商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必要的維修工作,同時保障消費者在選擇維修或更換仍在保修期內的缺陷產品時的權利。這一舉措旨在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提高產品質量和維修服務的水平。

此外,歐盟還將推出標準化的歐洲維修信息表,該表格將免費提供,爲小型維修店在與客戶溝通時提供便利。這一措施將有助於提升維修行業的透明度和標準化程度,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同時,歐盟還將打造一個歐洲在線維修平臺,詳細列出各成員國的維修服務信息。這將爲消費者提供更加便捷、全面的維修服務選擇,促進維修市場的競爭和發展。

儘管將這些新規定正式納入法律還需要一定時間,但這一舉措無疑是朝着正確方向邁出的重要一步。它將有助於提升消費者對產品的信心和滿意度,推動製造商提高產品質量和維修服務水平,進而促進整個歐洲市場的可持續發展。

在未來,我們期待歐盟能夠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這些維修權法規,爲消費者提供更加全面、優質的維修保障和服務。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