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5月7日,TikTok和字節跳動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裁定旨在封禁TikTok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序法》違憲,並阻止該法律的執行。

TikTok在訴訟中稱:“這是國會歷史上首次頒佈法律,對某個特定言論平臺實施永久性、全國性的禁令。” TikTok稱,封禁TikTok明顯侵犯了1.7億美國人憲法第一修正案權利,“毫無疑問,該法案將迫使TikTok在2025年1月19日前關閉”。
TikTok還表示,禁令不是基於任何令人信服的證據,僅是出於對數據安全和內容操控的推測和擔憂,這些擔憂即便存在,也可以通過“得克薩斯計劃”等已在實施中的舉措解決。
今年3月以來,以“保護國家安全”爲名,美國國會快速推進封禁TikTok法案。4月24日,美國總統拜登正式簽署併成爲法律。根據新法律,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必須在270日內剝離旗下應用TikTok的美國業務,否則TikTok將在美面臨全面封禁。
TikTok和字節跳動稱,剝離美國業務在商業上、技術上和法律上都是不可行的。禁令不僅剝奪了公司受到平等保護的權利,還將導致公司的私有財產遭到非法侵佔。
本次訴訟不是TikTok第一次起訴美國政府。2020年,時任總統特朗普頒佈針對TikTok的禁令,TikTok、員工以及創作者分別起訴美國政府並取得成功,法院叫停了禁令。
該法案在美國也引起了一些爭議。美國公民自由聯盟、電子前沿基金會在內的美國民權組織多次發佈聲明,譴責法案違反了第一修正案,並將爲美國政府對社交媒體和言論的過度控制設立先例。
而5月初,美國猶他州參議員米特·羅姆尼在與國務卿布林肯對談時公開宣稱,“我們壓倒性地支持封禁TikTok”是因爲TikTok上巴勒斯坦的內容佔比過大。這條視頻在美國社交媒體上引發大量爭議,有3萬多條評論,大多批評美國政客以“國家安全”爲由封禁平臺。
據外媒報道,美國司法部發言人拒絕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