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邢生祥)記者日前從青海省醫療保障局獲悉,爲進一步優化生育支持政策,青海將取卵術、胚胎培養、胚胎移植等9項輔助生殖項目納入醫保報銷範圍,職工、城鄉居民均按50%比例予以報銷。
據介紹,爲減輕參保羣衆相關生育醫療費用負擔,青海在充分考慮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將取卵術、胚胎培養、胚胎移植等9項輔助生殖項目納入醫保報銷範圍,合理確定服務價格。參保人員在門診開展輔助生殖項目治療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均按50%比例予以報銷,不設起付線和最高支付限額。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輔助生殖項目納入醫保報銷範圍,極大地降低了青海不孕不育患者生育成本,解決有生育意願家庭“不能生、不敢生”的困擾,助力國家人口長期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