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北京高院組織一中院、二中院、三中院及東城、西城、朝陽、豐臺、房山八家法院集中對15件涉養老詐騙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此次集中宣判涉及被告人100名,分別被認定爲犯詐騙罪、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和犯集資詐騙罪。1人被判處無期徒刑,7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6人被判處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其餘被告人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爲被害人挽回經濟損失1100餘萬元。

北京青年報記者通過對宣判以及已審結的養老詐騙案件進行梳理、分析,發現涉養老詐騙案件主要存在六種類型,分別爲以投資“養老項目”爲名實施詐騙;假借“以房養老”實施詐騙;以提供“養老服務”爲名實施詐騙;假借代辦“養老保險”實施詐騙;假借開展“養老幫扶”實施詐騙;以銷售“養老產品”爲名實施詐騙。

組織廣場舞吸引老人投資

北京市高級法院刑二庭負責人羅勇表示,我國支持普惠養老服務發展,倡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爲老年人提供服務。不法分子趁機推出所謂“養老項目”以開辦養老院、購買養老公寓、入股養生基地等爲由,以售後定期返點、高額分紅爲誘餌,誘騙老年人蔘與投資,集資後因運營不善而資金鍊斷裂,更有甚者直接攜款潛逃,造成老年人血本無歸。

一中院宣判的劉某某等32人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犯罪分子利用部分老年人喜愛跳廣場舞的特性,以組織跳舞之名吸引老年人註冊該公司的APP,後通過該APP平臺向老年人進行非法集資,因經營不善,造成所吸收的資金無法返還。

誘導老人抵押房產買理財

“以房養老”是我國一種新的商業保險類別,其豐富了養老保障方式,有利於提升老年人養老保障水平。不法分子打着國家政策的旗號,營造“養老恐慌”,利用部分老年人金融防範意識較差的特點,惡意設套,以“房本在家無用”“不耽誤自住或出租”等話術,誘騙老年人簽訂房地產抵押擔保的借貸合同或相關協議,將抵押房屋獲得的資金購買其推介的所謂理財產品,後藉助訴訟、仲裁、公證等手段,非法佔有老年人房屋,導致老年人“錢房兩失”。

虛構養老服務項目

羅勇介紹,不法分子瞄準了老年人對養老服務的實際需求,打着國家政策旗號,以旅遊考察、預售養老牀位、介紹對象等名義,誘騙老年人到所謂的養老基地、福利院參觀遊玩或與相親對象見面,虛構養老服務項目,以辦理會員卡、購買養老牀位、預交養老服務費用、婚介介紹費等手段,騙取老年人錢財。三中院昨日宣判的吳某詐騙案,犯罪分子吳某以幫助被害人繳納養老院費用、代請護工等事項,多次騙取80多歲高齡老人張某錢款後逃匿。

代辦“養老保險”

羅勇表示,爲保障職工、居民、村民老有所養,法律對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均有相應的規定。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渴望晚年生活有所保障的急切心理,謊稱社保局等部門工作人員或者冒充銀行、保險機構工作人員代辦“提前退休”“養老保險”等,騙取老年人的材料費、好處費。西城法院審結的王某某詐騙案,犯罪分子謊稱可以爲被害人補繳養老保險,讓被害人退休後享受保險待遇,收取被害人“保險費”後並未用於保險補繳,而是據爲己用。

冒充名醫賣假藥

“中華民族素有尊老敬老愛老之傳統,但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健康上需要關懷、生活上需要陪伴等需求,以義務診療、心理關愛、直播陪護、慈善捐助、志願服務、組織文化活動等形式獲得老年人的信任,對老年人實施詐騙。”羅勇透露,石景山法院審結的李某某等人詐騙案,犯罪分子爲實施犯罪專門成立公司,在互聯網低價購進保健品,招募大量業務員,在北京多個區縣社區以免費醫療諮詢、義務診療等噱頭拉攏老年人蔘加講座,冒充知名三甲醫院的名醫爲老年人“號脈”“看病”等,獲取老年人信任後誇大病情、虛構保健品爲特效藥品,高價出售給老年人,騙取老年人錢款。

開設健康講座販賣保健品

羅勇告訴北青報記者,爲繁榮養老服務消費市場,國家支持企業積極開發安全有效的老年產品用品。而不法分子瞄準老年人青睞的養生、保健、收藏品等領域,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迫切心理及鑑別能力不足等特點,採用免費旅遊觀光、情感陪護、虛假宣傳等手段,採取免費發放禮品、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會議營銷、養生講座等方式,誘騙老年人購買價格虛高的保健品、藥品、收藏品或者假冒僞劣產品。

據北京高院透露,專項行動以來,北京法院審結的養老詐騙案件中,涉“收藏品”“保健品”詐騙案件數量佔比最高。今日豐臺法院宣判的3件案件均爲涉“保健品”詐騙案,犯罪分子招募多名銷售人員,使用專門話術或通過組織“健康講座”、現場診療等方式,將食品吹噓成具有治療功效的保健品,騙取多名老年被害人的錢款。

文/本報記者 王浩雄

攝影/本報記者 黑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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